省外入川最新防疫要求

省外入川最新防疫要求:

1.取消来(回)川人员申报要求,来(回)川人员不再实施抵川检查。境外国家(地区)人员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者不接受对共同生活的人实施集中隔离的。

2.符合居家隔离要求的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5天,第5天进行1核酸检测,出具阴性证明后方可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者不接受对共同生活的人实施集中隔离的。

3.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儿所、中小学等特殊场所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并在48小时内持绿色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公共场所应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的规定,但不再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交流行程卡、在风险城市的居留史,不再扫描场所码。

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1.近7日内在南充市英山县、嘉陵区、顺庆区、高坪区、广元市利州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到达之日起实施居家隔离5日(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共同居住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控制的,予以实施。

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完成5天居家隔离(以到达日期为准,达到1天补4天,达到2天补3天,以此类推)。在家隔离期间,在家收集核酸。

2.对过去7天内在宜宾市、泸州市叙永县市、凉山州普格县、雅安市名山区、乐山市马边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到达之日起三天内进行三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以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封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活动。

以上内容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疫情防控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最新!来蓉(回蓉)人员疫情防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