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一个月工资多少?

特级教师待遇各地不一样,有地区差异。特级教师除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津贴外,每月还领取在职特级教师岗位津贴。

不同地区待遇不同,全国情况也不一样。虽然国家特级教师津贴没有改变,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了当地特级教师的待遇。

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特级教师除享受每人每月80元津贴外,每月还给予300元岗位津贴;浙江宁波在80元国家津贴基础上增加800元;河北省邯郸市将特级教师津贴提高到每月600元;天津东丽区被提高到每月800元奖金;湖北省洪山区提高到每月1000元。

这些地方的特级教师很让人羡慕。然而,这只是一些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行为。全国大部分地区仍在执行12之前国家规定的每月80元标准,在执行中等待国家提高标准。

随着教师待遇的普遍提高,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确实需要相应调整,但由于思想保守,目前还在等待国家提高标准。

第一,特级教师制度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意见在1978建立的。1978 4月22日,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谈及尊重教师工作时,明确指出“要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人们终身从事教育工作”。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指定为特级教师。"

第二,会前小平同志已将景山学校作为试点,亲自指定学校选拔申报的三位教师为特级教师,这是我国第一批任命、最早的特级教师。

第三,文件规定:“特级教师的选拔要坚持从严控制、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细致地选拔。各地、各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将被遴选,否则不予遴选。

第四,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暂定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其他地方要低于这个比例。“在国家工资改革实施前,对入选的特级教师实行临时补贴:小学特级教师每月补贴20元,中学特级教师每月补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