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关于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一是加强资格审查,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高度重视对两类专项计划录取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资格审查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学生学籍真实准确,防止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各相关高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和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两类专项计划招生的公平公正。
二、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各市(州)招生办要提前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当地重点大学专项招生计划的宣传工作,尽快安排县(区)招生办和所辖普通中学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主动深入农村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解惑释疑,广泛宣传重要意义, 两类专项招生计划的政策措施、录取原则、录取批次、志愿安排等信息,确保基层农村学生及时入学。 特别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中学要积极配合招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资格认定、考试(面试)组织等事宜,鼓励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积极报考,争取我省更多优秀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招生信息公开。
各级招生机构和高校要建立健全国家、地方、大学、中学等多层次大学分级、规范、有效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两类专项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信息。各级招生机构和中学要特别加强对申请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宣传,及时公示通过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合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各类问题。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教育部33号令和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甘肃省高校招生委员会4月14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科函[2015]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教科函[2015]1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招生机构和实施地区
教育部规定:“对农村学生实施单独招生的高校(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地区为所辖11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以及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详见附件1)
(2)候选人资格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条件为: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统考招生条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具有农村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农村户籍3年以上且连续3年为高中学生并实际就读。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三)申报流程和公示要求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gxzxbm)进行。
2.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相关教育行政机构、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和高校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和指导。
3.5月初,省级班昭将报名考生信息库分解至各市(州)班昭,当地班昭会同相关部门对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并于5月22日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格式上报至省级班昭。5月30日前,省招办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公示,相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4.5.31至6月3日,相关高校在阳光平台下载报考该校并通过户籍、学籍审核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名单,将考试名单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在该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就读中学、学生户籍所在中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
5.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由相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其他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进行公示。高考分数线出来后,省招生办组织相关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录取结果在相关学校和省级招生网站公示。
(四)计划公告和自愿申报
1.计划公告
按照自主招生办法,高校专项计划只公布招生机构名称和代码。
填补职位空缺
考生在本科一批E段填报志愿。
3.志愿者环境
在高校专项计划中设立一个志愿。
4.填写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和普通班首次志愿同步完成。
(5)通过归档承认。
高校专项计划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招生院校相关规定在本科一批E段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基[2065 438+04]18号),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应根据考试情况合理评价分数,密切关注及时浏览招生机构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机构的沟通。录取时,省招生办根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一次性向高校发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高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及时退回未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加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取。
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一)招生机构
在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实施了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B)学生范围和候选人资格
全省农村户籍考生均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不再组织资格审查,以当年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
(四)招生计划和批次设置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单独编制。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面向全省编制了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D段。
(5)志愿者设置和填报
1.报告位置
考生提前在D区填报志愿。
2.志愿者环境
地方专项计划采用“1+1”的顺序志愿模式,“1第一志愿,1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
3.填写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首次同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和普通班志愿。
(6)通过归档承认。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按志愿从高到低排序。地方专项计划不征集志愿。高校招生人数不足的,可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控制分数线在40分以内(含40分)投档,保证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附:1。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地区名单
2.高校特殊招生学校名单
附1
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地区名单
六盘山区(40)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巫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崆峒区、平凉市、古浪县、武威市、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威远县、临洮县 庆阳市、静宁县、积石山自治县秦巴山区(9)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辉县、两当县藏区(9)合作市、临潭县、卓尼、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武威市、夏河县少数民族自治县(3)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备注
附件2
高校特殊招生学校名单
教育部直属大学(7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尤氏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东方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尤氏大学(华东)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Xi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A&F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