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中学初中招生人数

上海市徐汇区2019初中招生政策发布,公办/民办招生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立初中:

(一)招生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学生户籍性质,继续采取小学对口入学、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2日至4月13日,各小学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中查询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招生关键信息,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招生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招生信息检查表》。如发现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家长于4月13日前持有效证件到小学更正。4月13日是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的截止日期。

(3)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按教育局批准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计划和招生方式。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名义招收择校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2.本区对体育、艺术类专业初中学生实行网上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于4月14日至4月15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的“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意愿区报名一个初中项目,于4月18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招生学校不得为报考学生测试和选择除相关专业测试以外的其他任何内容。测试时间:4月20日-4月20日21。

4.每个学校在招生前,都要给家长发意向书,经家长确认后才算录取。学校应在规定日期内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公示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生名单。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对口录取或计算机派位。特长生招生于4月28日完成。

私立初中:

(一)本区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实施计划,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可以跨地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在3月11前报区教育局备案,经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示内容应包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试范围、收费标准及“三承诺”(不提前报名面试、不发放特长生简历及各种获奖证书、招生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面向幼儿园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组织招生宣讲会或变相选拔学生。

(2)4月26日至4月28日,符合入学条件并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每名适龄儿童限报2所民办小学。

5月6日至5月8日,符合入学条件并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五年级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shmec.gov.cn)填报志愿,每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完成民办初中报名后,家长须在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上传自己的近照。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无法参加私校面试。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试程序和方法。5月17日前,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试方案(包括面试方式、面试题目等)盖章。)并盖章,然后报区招考中心备查。面试要结合我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通过活动和面试,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拔合格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试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学校面试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和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全市民办学校统一面试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19日。凭面试通知,学生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员单独居住登记(回执)到民办学校参加面试。参加民办小学面试者还须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参加民办初中面试者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簿》。

(五)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按志愿分批录取。5月20日至5月21进行第一次志愿录取,5月23日至5月24日进行第二次志愿录取,5月26日进行第三次志愿录取(仅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注册系统”等方式及时完成确认工作。一旦家长完成确认,学生将被私立学校录取,不再被安排就读公立小学或公立初中。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原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已填写完毕的,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填表时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