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急需中小学生人防教育和信息。
关于做好市级人民防空教育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及县级直属学校:
人民防空教育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可以增强师生的国防和人民防空意识,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自救技能。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和防空法〉办法》和《盐城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结合市教育局、市人防办《关于十五期间我市中学生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评估的通知》(2005年61号)和我局《关于2006年中小学生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通知》,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人防教育,不断提高对人防教育的认识,把人防教育作为学校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2、各学校要根据县局和县人防办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对象、时间、师资、内容、经费和质量“六落实”,确保人防教育的顺利进行。要把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与中小学课程改革实践结合起来。在组织教学时,要突出重点,强调实用性。
3.学校应当将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与文化知识学习、素质教育、劳动教育、文化体育教育、课外活动等有机结合。,并采取多种合作形式贴近学生生活,成为学生的自觉需求。
4.各学校要按计划教学,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县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再上新台阶。
5.请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城南学校、八滩二中、吴迅初级中学、滨淮初级中学、临淮初级中学、农场学校等9所中学认真总结2006年人防教育工作,积极准备市检查评估,利用节前和假期时间按照市局评估要求编写材料,于年前向我局提交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和自评报告(工作总结)
附:
1、县局关于中小学生人防教育的通知(滨海交发〔2006〕83号)
2.市局《关于十五期间我市中学生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考核的通知》中关于“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的部分。
滨海县教育局中教科
2007年1月26日
关于对中小学生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各完小、各县级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的决定》(钟发[2006 54 38+0]9号),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现就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防空法〉办法》为依据,全面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立足新时期军事斗争需要,从打赢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和防空自救需要出发。通过开展人防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普及人防知识和防灾救灾知识,掌握防护和自救技能,教育和动员全体师生关心和支持人防建设。
第二,教育对象
在县城中小学安排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教育对象是中学二年级和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第三,教学组织和方法
各中小学校要把人民防空教育内容作为校本课程的组成部分,在秋季学期自行组织教学。教材使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防办编写的《人防知识》一书。小学教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初中生要学习全书内容,学校可以编写教学大纲供学生使用。教师应注意与物理、化学、生物、思维、科学、卫生等学科的教学有机渗透,其中防护训练可与军事训练、劳动技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相结合。在教学安排上,既要注重与相关学科的融合和渗透,又要保持人防知识和内容的相对独立性,注重防护技能训练。在教学方法上,应根据教学对象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取观看录像、参观展览、课堂讲授等相结合的方式。,从而使人民防空教育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于一体,直观易懂,并组织相应的评估工作。
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验收由县教育局和县人防办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的实施情况,以及教学效果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第四,几个要求
1.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是人民防空法赋予的任务。其主要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学习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的防护、自救和互救技能,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所以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纳入学校年度教学目标,圆满完成。
2、学校要努力创建人防知识教育示范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和县人防办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保证教学对象、时间、师资、内容、经费和质量。加强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探索和研究,要把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与中小学课程改革实践结合起来。在组织教学时,要突出重点,强调实用性。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防护要突出防灾防护;理论知识和实践练习要强调实践练习;标准防护装备和简易防护装备应突出简易防护装备。
3.要把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与文化知识学习、素质教育、劳动教育、文体教育、课外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并采取宣传展板或专栏、人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简易防护装备制作展、“三防”防护行动演练等多种合作形式,贴近学生生活,成为学生的自觉需求。
4.县教育局将把各学校的人防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素质教育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各学校制定的人防知识教学计划一式两份,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局中心教育股。
5.各中小学要按计划教学,在秋季学期和寒假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年底,县教育局和县人防办将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并总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我县人防知识教育再上新台阶。
6.请各初级中学在11年底前做好县市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参考文件:盐城市教育局、市人防办关于“十五”期间我市中学生民防知识教育与评估的通知[2005]61号)。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