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太华中学是全封闭还是半封闭学校?快!

第一条学校名称:吕梁市泰华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民办企业资源从事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全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导向,培养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之一。

第四条学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离石区教育局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机关区民政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校地址:离石区龙凤南街。

第二章组织者和启动资金

第六条学校所在地吕梁泰华石油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子玉。

第七条学校的初始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第三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本校的经营范围:招收和培养初高中学生。

第四章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五名成员组成。董事会由学校出资人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董事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学校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三)决定学校弥补亏损的方案。

(四)决定学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

(六)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校长,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学校章程。

第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召开董事会。

(一)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十三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副董事长应当等待其履行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董事的半数。出席人数不足半数的,通过的决议无效。缺席董事追认,且追认人数超过半数的,该决议无效。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对所作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负责。董事会记录应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学校选举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职权,侵害学校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选举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学校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a)检查学校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