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
1,学生提出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审查书面申请贷款材料,确定贷款资格并公示。
3.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贷款中心。
4.助学贷款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5、贷款学生在贷款申请中接受信用教育。
第二,签合同
1.助学贷款中心组织二级学院进行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培训;
2.助学贷款办公室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
3.贷款学生填写贷款材料、签订贷款合同并激活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4.助学贷款中心对学生签订的合同进行汇总,并上报银行。
三。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向省助学贷款中心账户放款;
2、省助学贷款中心贷款到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从学生账户扣款到学校收费账户;
3.国家助学贷款代扣学费后有余额的,由学校财务部门退回学生学费账户。
4.贷款中心整理建立学生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