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卫生防疫人员比例 600到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中小学校、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高等院校设置卫生室,并按照600: 1学生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600人以下的学校可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