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科学院小学小升初对口划片范围

法律解析:户籍在黄河以南、南河以南、瑞德大道以西、排洪沟的学生到兰州市第七十八中学(科学院中学)。剩下的学生去兰州十六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学校规划。新建住宅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