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优胜小学如何报名

一、招生方式

(一)在本县注册入学的学生

1.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新生入学。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秀山教发[2019]42号)规定,市区义务教育新生实行“三位一体对应”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即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实行“三位一体对应”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1)2019 12 31(含12 31)之前,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按其户籍所在地区指定的学校就读。

(2)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户口迁入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双”原则,在户口所属地区相应学校就读;对于不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学位富余的,户籍所属地区对应的学校可以放宽“与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条件,接受其入学。

(3)20265438年7月1日至20265438年8月25日,户籍迁入市区,因不符合“三对口”条件尚未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办法入学。请于8月20-25日到县教委报名。

2.城镇户籍以外的适龄儿童、青年新生入学。按照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明确的服务范围,在定点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及新生注册手续。由其法定监护人,凭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

(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教委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成绩。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原则,即流入地政府管理优先,公办学校接收优先。

1.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根据学校容量将学生分配到凤起小学、第一民族小学、凤翔小学天桥校区、平开街中心学校、舞阳街中心学校、官湖小学、莲花小学、红岩小学、实验初级中学、平开初级中学、官庄初级中学。市区流动人口子女需在8月20日至25日期间到县教委办理以下手续: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二)申请表;

(3)合法证明(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2021年6月20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免税)证明、公租房租赁合同等。).

2.其他地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由当地乡镇中心学校和初中解决。

(3)残疾儿童的入学率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接纳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能够适应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有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学生,应当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对无法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学校和相关部门实行“一人一案”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报县教委备案,学校对其入学情况进行跟踪。

三、招生要求

(1)学龄。2021 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具备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农村学校(点)就读的儿童可推迟至7周岁。

(2)招生时间。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7月11—12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区公办初中招生,8月20日市区小学招生。民办中小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确定招生规模,依法组织招生,并将招生计划报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批。严禁提前进行招生宣传和计划外招生。

(3)招生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级规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4)工作要求。严禁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严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班额规定,均衡配置教学教师,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过渡活动课,做好老少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