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最新防疫条例

汉中最新防疫条例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控制措施;

2.对已在高危地区居住7天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已在中度危险区居住7天者,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在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低风险区居住7天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凡从本省返回的外籍华人及上述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或住宿地申报,并在“陕西一码通”的“来(回)陕预申报”中如实登记信息;

6.在全市入口通道查验“陕西一码通”和大数据出行卡,现场扫描场所编码,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48小时内来汉和回汉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民航、铁路、公路等。请参考当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