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第一中学章程

第一章总体规划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实现内涵发展,办出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抚顺市第一中学,学校地址为抚顺市王华区王华街二段1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隶属抚顺市教育局,办学层次为县级。

第四条办学规模为48个班,教职工人数为215人。

第五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全面育人,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培养学生个性和创新精神,培养“四有”人才。

六中校风:严谨务实,争创一流。校风:团结、奋进、务实、创新。教学风格:专注、严谨、有说服力、深刻。学风:勤奋、思考、互助、求真。

第七条学校的目标:创建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向往、不断创新、现代化、特色鲜明的一流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校长在学校行政管理中拥有最高决策权和指挥权,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9条决策机构

1.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等重大问题都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校长办公扩大会议是学校的二级决策机构。校长办公室扩大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包括学校党政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校长办公扩大会议主要是研究落实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和校长提交的有关事项。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校长指定副校长主持会议,副校长在会后向校长报告会议情况。

委托人在两级决策中行使最终决定权。

第10条执行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学校的日常事务,上下沟通协调,传达领导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和执行学校的各项决策,确保学校的顺利运转。

2.德育办公室。负责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规律搞好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向校长提供教育意见和建议;对,负责把学校的决定落到实处,特别重视班主任的培训和考核,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

3.教务处。负责协助校长进行教学管理,督促各教研组和全体教师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决策,执行教学常规,实施学期教学计划,组织教研活动,做好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做好教学辅助部门的管理工作。

4.总务办公室。负责协助校长做好总务和后勤工作。使学校的财力、物力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师生服务,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硬化、保洁,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宿舍、食堂的管理。

5.信息中心。负责向校长传递最新的教育教学信息,做好学生和教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校图书馆和校园的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保证校园网络安全和现代化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11条监督机构

1,校党委。学校党委对校长和学校的行政工作起着保证和监督的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

2.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是教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教师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报告、财务报告和学校重大决策,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的职权。

3.工会。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

4.学生会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代表学生和家长,行使监督权。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中央关于公民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纲要、中小学德育规则和中小学德育纲要,坚持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和谐德育和全民德育,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第十三条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过硬的班主任,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高学校德育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着装应当穿校服,规范发型,禁止佩戴各种饰品,在校期间禁止携带手机,严格执行《抚顺市第一中学学生作息时间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律能力。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全体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理念,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按教学规律办事。

第十六条以课程标准为基础,以课程倡导的理念为指导,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做好新课程改革工作。

第十七条认真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认真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测试,做好学科质量分析,组织月考、模拟高考等大型考试。

第十九条加强学籍管理,完善学籍档案,严格转学、退学、休学、复学操作程序,按章办事。

第四章职工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全员聘任制,校长行使人事权。校长、党委书记由市委组织部任命,副校长、工会主席由市教育局党委任命。

第二十一条中层干部通过公开竞争、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委讨论决定、校长聘任等方式产生,并报市教育局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备案。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任课教师由分管副校长提名,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最后由校长任命。各系助教按岗位任职资格申报岗位,系主任考核,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制定员工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学期末由科主任进行客观公正的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职业道德档案和业务档案,作为评优、晋升、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学校制定了《教师教育工作者奖惩条例》,将对年度内在本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纪、教育教学中玩忽职守、学生满意率低的教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全体教师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师德修养,真正做到学为人师,堂堂正正,树立自身和社会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

第二十六条学校保障教职工在工资、政策补贴、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待遇落实。,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章资金来源

第二十七条学校经费由市财政拨款、学校收入和社会各界捐赠。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按国家规定的项目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定期向全校和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支出应当经副校长和校长审批,大额资金支出应当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损坏赔偿制度,加强学校财产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须经行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一天的例行公事

首先,学校的日常事务

(一)进学校

1,按规定时间到校,不迟到,不缺课;因病或因公不能来学校时,家长应向班主任请假。如果你没有时间请假,你应该事后补假。

2.上学期间穿校服。男生不要留长发,女生不要留披肩长发,男生女生不允许染发、烫发,不允许用刀剪发;女生不化妆,不穿超短裙,男生女生不允许戴首饰;禁止穿拖鞋上学。

3.不要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到学校。严禁在学校接打手机、小灵通和收发短信。

4.早上看到老师主动打招呼:“老师你好!”或者“早上好,老师!”。

5.骑自行车的学生应在校门口前下车,推着手推车进入学校,并将车存放在指定地点。

6.进入楼道,慢慢地、轻轻地走,从右边通过;进入教室,用手轻轻开关门,轻轻放下书包,自觉安静地进入学习状态。

(2)上课

1.准备铃响后,迅速、有序、安静地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等待老师上课。

2.铃响后,老师宣布“上课!”全体起立,老师问“同学们好!”学生回答:“老师你好!”老师说:“请坐!”之后,学生们安静地坐着开始上课。

3.当你因为某种原因迟到时,你应该敲门,说明情况并得到老师的允许,然后再回到座位上学习。

4、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或离开教室,必须经老师批准方可离开,不得逃课。

5.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不接话;积极、主动、大胆地回答老师的问题,大声说话。

6.坐姿端正,遵守教学卫生学要求的“三个一”,回答或提问时礼貌站立,演讲结束经老师允许后坐下。

7.不吃不喝,不在座位上乱窜,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保持教室安静。

8.如果有嘉宾或其他老师上课,下课后都要起立鼓掌,目送嘉宾和老师离开,然后再出去上课。

(3)课间(包括间隔练习和眼保健操)

1.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后,一般要去散步或在室外、操场上进行适当的活动,禁止从事运动量较大的活动(如打篮球、足球、排球)。

2、在教室、走廊、走道进出注意安全,相互礼让,不拥挤;在楼道里遇到客人和老师,不要急,先主动邀请客人和老师;不要大声喧哗、打架、跑跳、吹口哨等。

3.值日生负责擦黑板,然后擦老师的桌子;不要随意往楼道或楼下扔脏水,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废纸、果皮、塑料包装袋等杂物。

4、当教室照明条件符合教学卫生要求时,及时关灯,注意节约用电;使用饮用水和自来水时注意节约用水;未经允许,你不能使用员工厕所。

5、无特殊情况,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休学。

6.课间锻炼铃响后,每节课可留两名值日学生打扫教室,其他学生全部到操场参加锻炼(快速、安静、有序);做操时要听从指挥,认真用力,以达到锻炼的目的;间隔练习结束后,按照学校要求的队型和规定的路线有序排队,迈着整齐的步伐返回教室。

7.眼保健操铃响后,按照规范认真做眼保健操。这时候不允许看书、做题或者趁机离开教室。

8.如遇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否则不准做早操或眼保健操。

(4)自学

1,准时进教室坐好。不管有没有老师在场,都要保持安静,不要喧哗,不要打架,不要走动;研究问题的时候,要保证不影响别人的学习。

2.认真预习,复习功课,独立思考,按要求完成作业,不拖延,不抄袭。

3.不看或少看与教学无直接关系的小说、报刊,不玩PDA或游戏机,不使用MP3、MP4等。,而且不要趴在桌子上睡觉。

4.自习课期间不要随意离开教室。如需去老师办公室或有急事,需经班长同意方可离开。

(5)放学后

1.放学铃响后,立即收拾好书包和物品,尽快离开学校,不要在教室逗留。

2.值日学生负责在离开前关灯、关窗、锁好教室门。

3.出校门前,要和老师打招呼:“老师,再见!”。

4.骑自行车的学生要有序推出校门,不允许在校内骑行;其他所有学生从学校大门离开学校,不允许翻越围栏。

(6)住宿

1,下课铃响后,可以离开教室去食堂吃饭;排队买菜时,要自觉维护秩序,不拥挤、不塞东西、不大声喧哗;对食堂工作人员要有礼貌。

2.在食堂吃饭,在教室自带饭盒的同学,要注意用餐卫生,节约粮食。不要把剩下的饭菜倒在水池或教室里,而是倒在指定的污物容器里;吃完后,餐具要洗干净,存放好。

3.住宿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睡觉和起床;因病或因公不能留在宿舍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和宿舍老师请假,未经允许不得在外过夜。

4.遵守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进宿舍时,慢慢走,轻手轻脚;熄灯铃响后,不要说话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自觉保持宿舍整洁。

二、校外套路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抽烟、不喝酒、不骂人、不骂人;不加入社会帮派,不与不法之徒打交道,不打架。

2、见义勇为,遇有违法犯罪案件,应及时报警。

3、参加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不看色情、凶杀、迷信书籍、电视,不进入舞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等不适宜中学生的场所;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4.走路或骑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5.坐公交车时,先下车后上车,要有序,不要抢;在老、弱、病、残、孕时,要主动让座,尊老爱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