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国土局
周龙和党委委员、副主任
梁胜铎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党委委员、副主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边敬波
雷剑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冯仲华,副主任。
文副主任科员
副科级干部范剑波
刘建伟中的副科级干部
副科级干部王志刚
顾德清办公室主任
万青山简介:潢川县人,2月生,1959,男,汉族,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65438-0975参加工作,历任潢川县开发区国土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潢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局长。2008年4月起任潢川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潢川县国土局干部职工286人。设有办公室、地籍股、规划耕整股、用地股、测绘矿管股、信访室、监管监察股、财务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综合室等11股室。还有国土资源监察队、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全县共派出18个乡镇国土所,包括城关、双柳树、伞子、黄四岗、付店、蒋家集、仁和、桃林铺、川流店、张集、卜塔集、上犹岗、古龙、刁子、谭店、白店、魏岗、来龙。
土地资源2010年,潢川县土地总面积1634.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0200亩,占61.25%,基本农田1132800亩,人均耕地65438+。林地13810000亩,占5.63%;园地9900亩,占0.40%;草地3.97万亩,占1.62%;居住和工业用地36.98万亩,占15.08%;交通用地5.02万亩,占2.05%;水利设施用地32.45万亩,占13.23%;其他用地1.82万亩,占比0.74%。
耕地保护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系列,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保护责任制。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小路店乡、牛岗等3个乡(镇)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依法完成,伏店等2个镇投资的建设用地新增有偿使用费依法落实。2009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依法实施,新增耕地108.48公顷。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7.55210000公顷,耕地稳定在8.71160000公顷,保护率88.03%。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验收备案管理,建立基本农田补充台账,确保基本农田补充数量和质量。规范管理,依法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服务和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意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依法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听证会,依法通过农转居申报桃园新村集体建设用地110亩并得到省政府批准;依法组织了新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告,报批用地58.0029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依法盘活现有土地300亩,建设标准厂房65438+万平方米。依法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深入贯彻《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依法收回国有土地4宗,面积3.61公顷。全面加强基准地价管理。严格执行新的城镇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土地资产70宗,面积2.05118公顷,评估值2.95亿元。严格执行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租金征收力度。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9次10宗地,面积31.1267公顷,成交额43971亿元。
地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地籍档案管理,认真完成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全部完成。严格规范土地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依法办理变更登记50件,抵押登记16件。
建设用地管理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保红线、保增长的部署,充分利用各项政策,千方百计争取用地指标,为保增长、扩内需和重点建设项目及时提供优质用地服务。根据市县实施“华英农业”富民计划和项目建设年的要求,县国土局建立重点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点对点定向服务。全年申报新增建设用地4批1566亩。依法完成全县3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完成总用地面积67亩的征地手续。
矿产资源潢川县是一个矿产资源贫乏的县,辖区内仅有少量的河砂、页岩等矿产资源。截止2010,其他矿种未探明。
矿产资源管理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市场秩序,对已关闭拆除的粘土砖厂进行全面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全面加强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为3.2万元。办理采矿权许可证4个,采矿权价款80.5万元。
执法监察完成了土地卫星照片第十次执法检查,依法对卫星照片监测变更的21个点位涉及的土地进行了逐一比对、核实和实测。监测面积360.2亩,实测面积338.08亩。全县非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19%。认真落实土地执法监察领导责任制,开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电话12336,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县域范围内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和私下买卖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深化“国土资源执法示范县”建设。
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全面落实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严格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制和案件查处责任制,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8起,结案70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件,移送纪委监察局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5件,依法强制拆除15件,拆除违法建筑2600平方米,归还集体土地4000平方米。认真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和行政调解工作,设立行政调解办公室。依法60人以上直接访45件,立案14件,结案13件,结案率93%。接收上级交办信访36件,结案34件,结案率95%。依法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件,结案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