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的木兰城

木兰县是全国文明城镇示范点,全省城市建设规划先进县。

1,博物馆。木兰县博物馆始建于1997,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展厅分为沿革、资源、现代成就、艺术品四个部分,有9个沙盘和景观,3828件展品,其中照片和图表500张,文物1000余件,第三国家博物馆。它每年接待大约40,000名游客和海外游客。65438-0999木兰博物馆自然资源展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展览。目前,该博物馆不仅成为一个主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展示我县旅游业的重要窗口。

2.仿古步行街。仿古步行街建于1998,总长500延米,仿古建筑18栋,仿古立面改造建筑4栋。步行街统一安装屋檐吊灯、建筑造型灯、牌匾装饰灯、门前瀑布灯和街头仿古灯,并在仿古街开设带灯夜市,定期安排各种文艺演出。古玩街是我县最热闹、最繁华的商业街,集夜市、休闲、观光为一体。

3.金兰公园。始建于1994,历经三期建设改造,东西延伸至1100延米,总占地面积4.16公顷,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彩砖面积2.2万平方米。公园里有一座石桥和一座铁桥,一座法国埃菲尔铁塔的微缩模型和一些工艺雕塑。是娱乐、晨练、休闲的最佳场所。被誉为“松花江北岸第一园”。

历史的发展

施工前

先秦时期,境内是彝族的活动区域。

秦汉时期。彝族支系扶余建扶余国,为北扶余属地。

汉末彝娄族崛起,疆域属彝娄西部疆域。

魏晋时期,北方伏羲的后裔在伏羲国的故里建立了寇满汗国,疆域归其管辖。

南北朝时,布吉人建立,疆域属布吉黑水部管辖。

隋朝,布吉演变为莫宏,疆域归莫宏黑水部管辖。

到了唐朝,黑龙江地区纳入唐朝版图,黑水改为黑水总督署,疆域成为其辖区。

五代时期,辽朝始祖卢野阿保机于神枢元年(916)建立了辽朝。原黑水归辽,疆域归东京道署a部管辖。

宋朝完颜阿骨打于天庆五年(1115)建金,1125年,金灭辽,于是疆域归北京会宁府(阿城)管辖。在黄金管辖区被鞑靼人占领后,这片领土成为成吉思汗的弟弟特木格沃·金池的封地。

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后,改为行省制。境内原属辽阳中书省开元路管辖,后属贺兰府水大大路管辖。

明代东北实行都司卫制度,疆域归努尔干指挥使臣部管辖。永乐五年(1408),成立木兰河护卫队,又称哈夫护卫队。

清朝时,原为盛京将军管辖(原为驻盛京大臣,顺治三年改为昂邦张静)。顺治十年(1653)属张静、昂邦、宁古塔管辖。康熙元年(1662),改宁古塔将军掌管中国军政。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月,黑龙江将军衙门成立,疆域归其管辖。雍正十二年(1734),直辖呼兰城守卫。同治元年(1862),在呼兰城的守卫下设立呼兰堂(巴彦县),疆域成为其领地。光绪五年(1879),呼兰城守改为呼兰副都督,疆域仍属其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建东兴镇。光绪三十二年(1906),巴彦苏苏旗营长迁至东兴镇,设营长办公室,隶属呼兰副都督。

施工后

光绪三十一年(1905),副都督擢升呼兰堂为呼兰府,迁辖呼兰府,而巴彦州设在原呼兰堂,隶属呼兰府,蒙古山(蒙古山)从巴彦州分出东大、小木兰达、白羊木河,木兰县、东兴镇均属巴彦州。光绪三十三年(1907),将军废,改省制,木兰归黑龙江管辖。

民国元年(1912),撤销东兴镇谢玲办事处,划归木兰县管辖。民国二年(1913)实行省、省、县体制,设置府、州、木兰县令公署,当时隶属黑龙江省绥兰道。民国16 (1927)年,东兴行署成立,离开木兰县,回到绥兰岛。民国18年(1929年)改为省县制,木兰县、东兴行署直属于黑龙江管辖。

1932年(伪满洲国大同元年)九月,日军占领木兰,成立伪县公署,隶属伪黑龙江省公署。1933年(满洲国大同2年)8月,撤销东兴行政公署,建东兴县(定县),也属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

1934年(伪满洲国康德元年),减省管辖。木兰、东兴两县都是滨江省管辖。

1945“八·一五”东北光复。9月6日,李将军派抗联战士陈德山、、何有才到木兰进行党建、建军和政治工作。

1946年2月,木兰、东兴两县相继解放,分别建立民主政府。这两个县隶属松江省哈北区。

1947 165438+10月,东兴县制撤销,并入木兰县,仍属松江省哈北区管辖。

65438年至0949年,县民主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松江省政府管辖。

1954年8月,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木兰直接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5年,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划归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管辖。

1958年8月,改为黑龙江省松花江辖区。

1960年5月,木兰划归哈尔滨管辖。65438+6月0965,仍属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管辖。

1967年7月,县* * *委员会成立,取代县人民委员会,为松花江* * *委员会领导。

1978 165438+10月,改为松花江行政公署管辖。1980年9月,撤销县* * *委,恢复县人民政府,仍归松花江行署领导。1997年,松花江行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木兰县是以中国的木兰河(又称木伦河)命名的。木兰在满语中意为“围场”或“哨鹿”。魏晋属夫虞,南北朝属黑水部,唐代属黑水郡,金属北京会宁郡,元代属开元道,明代属努尔干都司木兰河卫,清代属呼兰城守卫管辖。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在松花江以北设站,包括“佛寺、恒站”,现为木兰县第五站。1862年(清同治元年)呼兰堂建立后,归呼兰堂管辖。1905 65438+10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批准大、小木兰河设立木兰郡,同年9月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三日),木兰郡知县开关防守。初临时设在小石河集(今石河乡驻地),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迁至索伦樟口(今木兰镇)。它属于呼兰地区。民国成立后,1913呼兰专区改县后,木兰县改为黑龙江省。1965438+2004年6月,变更为绥兰路。1927 65438+10月7日,黑龙江巡抚公署发布命令,划定木兰县北部东兴镇,设立东兴管理局。1929年2月,撤销道制,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那是一个二等县。东北沦陷后,初划归黑龙江省,193年6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抗日战争“九·三”胜利后,1947年8月哈北区划归松江省。同年165438+10月7日,东兴县撤销,并入木兰县。1954年8月,嵩、黑龙两省合并后,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隶属绥化特区。1958年8月,转入松花江地区。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领导。1965年6月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

1992,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青峰岭北临庆安县,东接通河县,南与宾县隔河相望,西接巴彦县。全县总面积3600平方公里。县* * *辖14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24.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55万人;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县政府设在木兰镇。(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目录》)

东兴县:位于黑龙江省木兰县北部。民国时期建立,隶属黑龙江省。东兴,位于青山口外,有一个简短的地方。晚清时,它放出旗地,屯田,创办集镇。民国初年,东兴镇商人代表请愿,要求设治。1927 65438+10月7日,黑龙江省省长公署批准在木兰县东兴镇设立东兴管理局。“所辖区域南北约120华里,东西约200华里”,* * *人口3万余人,耕地5万余公顷。它属于穗兰路。1929年2月,道渠被废除后,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东北沦陷后,根据伪民政部指示,东兴行政公署改为东兴县,1933,10,1。属滨江省管辖。1945“93”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松江省管辖。1947 165438+10月7日,经东北管委会批准,东兴县撤销,并入木兰县。(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目录》)

旧名木兰达或索伦张口。木兰因县内木兰河而得名。“穆兰达”是蒙古语,意思是“牧马场”或“围场”。

几周前,它还很谨慎;战国时期,这里是死亡之地;汉朝属于公社;后汉三国时期,是扶余奴王的地盘。常见;后魏和北齐是不吉利的地方;隋唐属揭林黑水部;辽朝属于女真土地;金属去北京会宁府;元分为两部分:禾池堂和何蓝夫水大大路。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立木兰县,并入巴彦州,隶属呼兰府。木兰县建立时,县北部定为满族聚居地,称为东兴镇。宣彤二年(1910),县政府迁至松花江北岸的索伦漳口。民国八年(1919),东兴镇划归本县。民国16年(1927)成立东兴管理局,东兴镇划归东兴管理局管辖。民国十八年(1929)成立东北政务委员会,县直接归省。该县直属黑龙江省,是一个二类县。伪满洲国在建国初期仍然继承了旧制度。康德元年(1934)改革地方行政组织,将东北分为十四省,郡划归新成立的滨江省管辖。东北光复后,伪省合并为九省,县划归嫩江省管辖。全国解放后,东北分为三省,木兰隶属黑龙江省。

链接:木兰县志的历史沿革

2000年,木兰县辖5镇9乡:木兰镇、东兴镇、大圭镇、六合镇、里洞镇、吉兴乡、满天乡、龙江乡、新民乡、石河乡、东风乡、建国乡、新生乡、五站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为258972人。各乡镇人口(人):木兰镇47740六合镇22828里东镇14606大圭镇17246东兴镇27219五站乡1761建国乡12077吉兴乡2337。438+0龙江乡12993新生乡9786新民乡15718满天乡14117兴隆林业局虚镇6869

木兰文教:木兰三中、木兰四中分别为重点高中、职业高中。

木兰一中和二中是初级中学(现已合并)。

木兰城小而美,团结而富。

哈尔滨各县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宾县、巴彦县、依兰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方正县、五常市、尚志市人民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