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0强基础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开展部分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2020年,南京大学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有全球视野、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未来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意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均可报名。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方面有突出天赋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必须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意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拟设置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哲学三个专业群八个专业。总招生分为210学生。见省计划报名系统。第一、二类考生在新高考实施省份选择的科目应符合该专业的科目要求。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1)网上报名。5月10至5月31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院强基计划报名平台(/jcxkzs/sch/1028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和真实。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

(2)志愿填报。在所在省设置的招生专业中,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竞赛科目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组填报1专业。未设置相应专业组招生计划者不得报考(多填或未按要求填报的志愿无效)。自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3)统一高考。

(4)入围方式。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分数线由合并本科一批的省份另行划定,下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意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在省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专业入围NTU考试的考生名单(分数相同的考生,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按数学成绩排序 语文、外语依次进行,已报考文科专业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可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根据其志愿确定入围。

江苏省的两门选考科目最低要求是AA。

考生可于7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决赛选手成绩。已入围NTU考试的考生须于7月28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入围成绩查询页面用缴费码完成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5)南大评估。入围考生需参加体育测试和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7月29-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体育测试。这个项目是50米跑和立定跳远。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

2.综合测试。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60%和40%记入南大考核成绩。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笔试按考生入围的专业组进行,

(1)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学探究,主要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操作能力;

(2)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生化合成,主要考察相关学科基础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主要考察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3.NTU的评估计划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

(6)录取方式。录取以考生“高考成绩(折算为100分)×85%+南大考核成绩(折算为100分)×15%”综合成绩为准。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和招生计划,按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当最后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和NTU考核成绩排序。

我校将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提前分批完成本科录取前的录取工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高考。

第四,培训计划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特色,集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教育资源的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人才培养新体系,建设强基础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重点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活动强化使命责任,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入和退出机制。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的、多阶段的、动态的准入考核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过程跟踪,为学生建立动态准入渠道和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优势和潜力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二)整合优质课程体系。以大一研讨、通识课程、阅读经典计划为主的通识教育体系,帮助学生整合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开阔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文、理、技、医”协调、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构建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相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究平台,构建产学研相衔接的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进行深入广泛的探索。

(3)追求卓越的科研和培训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和“一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级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坚持大师指导,“一生一导师”,构建覆盖“学术-学术-职业”的多维度本科生导师制,通过师生间的深入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的培养;加强国内外交流,“每个学生一次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支持学生参加顶尖实验室参观、短期交流、学术会议等。,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4)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构建全员参与、自主发展的学习生态,围绕学生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职业发展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思考、研究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强化学生的领导力、责任感和担当,开展学习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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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

(2)对综合素质档案弄虚作假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参加拔尖计划的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我校强基础计划招生专业。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招生计划是公开的,选拔方式是公平的,录取标准是公示的。

(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录取资格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南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并向qingfengnanda@nju.edu.cn报告。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和培养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政策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和联系信息

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

电子邮件:bkzs@nju.edu.cn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ndzsxlj

八、本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