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三个名字不能叫“~大学”?国外私立大学可以加大学二字。

为规范审批行为,科学命名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各级各类学校的名称应当反映学校的层次、性质、类别和所在地。原则上不以个人命名,前面不加“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除省属公办学校外,一般不允许使用“浙江”二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我委审核批准。

2.国内外捐赠者资助的学校和高等学校不得以捐赠者的名字命名;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一般不得以捐赠者的名字命名。如遇国内外知名人士捐赠等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为了鼓励社会各界捐款办学,所有捐款人可以在校园内刻石、刻名字留作纪念。

3.与境外人士和机构合作实施高等教育的独立办学机构的名称,由省级政府报教育部审批;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非独立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由我委审核后报省级政府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实施中等以下教育(不含义务教育和有特殊规定的教育)的学校名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由有关部门协商后审批。

请各市(地)、县(市、区)教委(局)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隶属关系,对已审批的学校进行清理。凡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重新规范,并将新命名的学校名称报我委备案。特殊情况下,如需报我委审核或批准,应及时提出申请。这项工作必须在2000年6月65438+10月31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