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两江镇两江中学乱收费事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两江中学首次违反国家规定学校为学生办理各种身份证不得收取费用和押金。2009年至2011年,他们按照每个学生2元的标准分别向学生收取学生证费和校园卡费,按照每个学生10元的标准收取洗澡卡费,共计16000元;向学生收取用餐卡押金,每卡30元3万元以上;违反规定,高一年级学生统一收取教辅材料费用,高三学生每学期200元,每学期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