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小学、县教育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全县中小学师德建设水平 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规范》,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办学,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指导教师的依据。 切实解决当前教师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努力造就一支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依法教书、遵纪守法、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想业务素质良好、团结奉献、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和任务
1,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及专家对规范的解读、胡锦涛在优秀教师论坛上的讲话、周济部长在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座谈会上的讲话、 《商南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评价细则(试行)》(商教发〔2006〕262号)、《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所有学校严格执行教师“十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商教任〔2003〕17号)。 引导教师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胡锦涛在优秀教师论坛上提出的“四个希望”,牢固树立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的政治理念,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学校要引导教师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教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要正确处理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把工作和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紧密联系起来;要正确处理教育与事业的关系,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知识为目标,真正使教师有远大志向,爱岗敬业,关心学生,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严谨认真,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以教书育人的优异成绩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师真正树立“用爱和责任教书育人”的思想,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关爱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进步,热爱和尊重学生,公平和严格对待学生,真诚、真心、真心地教育和影响学生,形成相互激励、相互学习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遵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努力做一名学生喜爱、人民满意的教师。
4.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提倡敬业、实干,反对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不计得失发扬光大,乐于奉献,反对有偿家教、补课;提倡关心和尊重学生,反对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提倡廉洁从教,反对向学生兜售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和家长索取或者收受财物;弘扬正气,反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提倡求真务实、严谨自律,反对在教学科研中违反学术规范、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弘扬高尚师德,志存高远,反对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不道德行为。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学习提高(4月1-6月15)。
主要任务是:制定计划,学习宣传,提高认识。使学校和教师明确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为活动的开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1,思想发射。各学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充分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家长、学生、教师中引起震动,从而更有效地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3.组织学习。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注意学习效果,做好学习记录和笔记。
第二阶段:深刻反思与调查(16年6月-16年7月)。
主要任务是:通过个人反思、自我检查,以及学生和家长的反馈,让每个教师自觉、全面地认识到自己在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于整改。
1.每一位教师都要按照《规范》的要求,深刻反思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问题的根源。
2.检查问题。通过自查、互查、调查,发现并纠正大家在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端正态度和动机,从关心同志的角度出发,不要借机出丑。要以“有问题就纠正,没有问题就鼓励”的正确态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求意见。通过发放咨询卡、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和电话、聘请职业道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帮助查找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组织讨论调查其危害(7月17-8月31)。
主要任务是:通过全体教师的讨论,使教师对不道德、不诚信、不进取的危害有全面清晰的认识,从而达到自我警示、自我检查、自我激励的目的。
1,组织讨论。要紧紧围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教师自身、学校和社会的危害和后果,在教师中开展如何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的大讨论,准确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使之受到教育和启迪。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讨论都要记录下来。
2.思想报告。每一位教师都要经过认真的调查,写出深刻的思想报告,主要讲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思想根源,交学校备案。
第四阶段:整改问题(9月1-165438+10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梳理反映调查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总结整理问题。学校要根据征求的意见和教师自查的情况,对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根据每位教师的实际情况和梳理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2.制定整改措施。根据自查结果和学校反馈,每位教师都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目标明确,限期整改。
3.师德公开承诺。这次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就补课学费、不公平对待学生、乱发信息、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求上进等问题,与每位老师签订承诺书。学校和所有老师都应该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做出承诺。
第五阶段:建立模型,总结沟通(65438+2月1-65438+2月65438+5月)。
主要任务是:借这次师德警示教育活动的东风,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师德楷模,召开本乡(校)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其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师德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活动要求
1.建立和完善机构。县局成立了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组长:柯尹畅,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委书记、副局长王雪琴。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党委纪委书记、人事处处长徐前程。
成员: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及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
2.全面提高认识。教师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在传播文明、启迪智慧、塑造灵魂方面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师德必须高于社会公德。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针对新形势对师德师风提出的挑战,教育部修订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学习贯彻新规范活动。我们组织开展以“规范办学,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就是用实际行动践行新“规范”的具体体现。目前全县教师的主流,教师的精神面貌和职业道德都是比较好的。然而,也有少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道德规范。虽然是个案,但如果不及时纠正,必将影响学校的整体工作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影响教育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因此,学习贯彻《规范》,狠抓师德建设,是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各类学校要动员广大教师把思想统一到县局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师德修养,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深刻理解《守则》的内涵。新修订的法典有六项内容。“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关心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新法典不仅包括学习和教学,还包括做人和做事。它不仅是师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各学校要教育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全面深刻理解其内涵,真正把新《规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不断提高全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4.创新活动。师德建设重在践行、重在自律、重在行动。学习贯彻《规范》,抓好师德建设,要遵循其内在规律,努力克服形式主义、漂浮作风的影响,不流于表面,不摆架子,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发挥“一把手”全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工团(队)负责。围绕主题,采取学习、解读、交流、演讲等多种形式,将学习理论与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剖析反面案例,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将师德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坚持正面教育,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学习建设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师德教育的成果要体现在师生、同志关系的融洽上,体现在干事创业的行动上,体现在遵章守纪的作风上,体现在创新进取的动力上,转化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5.注意政策。这次学习教育活动重在警示教育,不应借机报复,引发矛盾。要着眼于学习和提高,做到边学边改,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加强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基层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2009年目标责任考核。
7、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各乡镇中小学校和县级直属教育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勤工俭学的关系,切实保证勤工俭学正确推进。紧密结合乡镇和学校(单位)实际,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实施。活动方案请于2009年4月05日15前提交教育局人事股。
2009年4月2日
抄送:市教育局。
商南县教育局2009年4月2日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