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女生宿舍生孩子,村民说被拘留的嫌疑人有家庭,有两个孩子。发生了什么事?

云南昭通中学一女生出生被媒体报道。当事人在一段视频中告诉自己,自己16岁。事发时她在当地一所中学读高一。5月初,她在学校宿舍分娩时大出血。寄宿处的阿姨听到婴儿哭声后发现了她,联系校长紧急送她去医院。

被同学的父亲蔡某红性侵的指控。她说,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她坐蔡某红的面包车上学。途中,蔡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事后,蔡某红威胁她不要告诉外人。“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父母。后来他多次威胁我,侵犯我。后来我留在学校,不敢回去了。”

5月25日,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通报案情,同村村民蔡某红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女孩的哥哥在接受该报采访时表示,她的家人在当地备受争议,甚至受到人身攻击。后来,她打算帮姐姐改名换姓,送她远离当地的生活。目前妹妹已经住院半个多月,恢复良好。医药费和奶粉钱成了他们家的负担。

一位自称是蔡某红亲戚的村民告诉我,蔡某红有家室,有两个孩子。平时除了做一些竹子生意,他还经营黑车,为村民提供出行服务。女孩家在村里比较偏僻的位置,父母都是农民,家里经济情况不太好。

针对此事,吉姆新闻评论称“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农村未成年学生需要全社会的保护。当地官员在彻查此事的同时,应该考虑如何帮助这个受到创伤的女孩走出阴霾,走下一条人生道路。”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詹告诉九拍新闻,本案中,初中女生在学校分娩时只有16岁,因此可以推断强奸可能发生在15岁,已经达到14岁。因此,初中女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幼女,而是受特殊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负有特殊责任的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犯罪,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罪,或者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轻伤、怀孕、性病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据该初中女生视频自述,蔡某红* * *实施多次性侵,对该初中女生怀孕、分娩的后果极其恶劣,应予严惩。根据刑法第236条,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如果认定蔡某红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