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辽宁省教师招聘是几月?

辽宁省沈阳市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961)

发布日期:2022-11-29 11:48编辑:王千

报名开始:2022-11-28报名结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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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的公告

今年我市将从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面向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961名教师。具体职位信息见《沈阳市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从报名之日起计算;

8.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所取得的学历报考。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面向辽宁的除外)、委托生和在职人员,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录用后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第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步骤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登录“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招聘2023届毕业生沈阳报名系统”165438+10月28日10:00-30日16:00:/cn _ lnsyjs/index . html #/index?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根据一个岗位标识码进行申报。教育学、初等教育专业报考人员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相关岗位,但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研究生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报考,也可按本科专业报考,但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供并扫描以下相关材料的PDF版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生证;

3.简历(包括申请人的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公费师范生和在辽宁就业人员需提供录取时签订的协议);

4.加盖本部门公章的2023届毕业生证书(附件2);研究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的岗位的,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Xuexin.com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认证报告;

5.加盖本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6.沈阳市招收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届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

7.申请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扫描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需要上传此项。

应聘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和报考资格。请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查

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24小时内完成初审,报名最后一天的初审时间顺延至65438+2月1,12: 00。初审合格者不得报考其他职位;如果失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在线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能力、仪表和口头表达能力。面试安排在65438+2月中上旬。面试的具体时间、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考生。

(四)笔试

笔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 * *科目笔试大纲(2020年版)》执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笔试计划在65438年2月下旬进行。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签订合同

1.签约人员范围。根据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按照招聘计划1: 1.5确定进入合同范围人员名单。

2.签名方式。计划6月下旬5438+2月组织签约。根据总成绩在1: 1范围内签订合同,未完成学科招聘计划的单位在1: 1.5范围内补足合同。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对拟签约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签约人员名单、具体签约时间、地点和形式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6)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9月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由招考单位通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6]140号)、《关于做好维护HBsAg携带者录取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0]2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考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通知(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0]82号)执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规定执行。申请人递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复试。复试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资格者。而因其他原因有空缺的不予递补。

(七)查询犯罪信息。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廖健惠子[2019]8号)要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应负责在入职前查询犯罪相关信息。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8)调查

招聘单位应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审查其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结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资格且有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不及物动词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具体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有关规定。

(二)面试、笔试、签约的具体安排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报通讯工具畅通。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特别提醒:对于在面试、笔试名单公布后第一时间不报弃权或无故拒绝参加面试、笔试的考生,招聘领导小组将汇总相关考生信息,并通报考生所属部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这次考试无关。

(五)公费跨省就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学生,由考生本人承担。

(6)已报名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1前报到。报到时必须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人员报到时未取得上述证件的,视为报考人员违约,违反者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后、申报前,申请人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的,视为违约。

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24-22719774

(2)招聘单位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大东区教育局:024-88502040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15242003828

辽中区教育局:024-27889631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沈阳市教育局:024-22719774

(3)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50。

(4)电话咨询期:

工作日:上午9:00-165438+凌晨0:00;13:30-16:00下午

附件:

1.沈阳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信息表。xlsx (41.75 KB)

2.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书。doc (14.00 KB)

3.沈阳市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8.00 KB)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165438+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