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之死!!
3月8日,陕西丹凤县高三学生犯罪嫌疑人许在公安局审讯过程中猝死。家属发现死者有多处明显外伤,质疑当地公安机关涉嫌刑讯逼供。
虽然尸检报告至今未出,但为什么一个19岁以下的健康体育生会带着伤疤死在公安局?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安机关讯问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再次成为焦点。同时,结合近期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有法学专家建议,为避免刑讯逼供,应实行“侦押分离”制度。
18岁高中生猝死公安局
许因与今年2月6日发生的一起女孩被杀案有关,被警方传唤讯问。2月10是农历正月十六。凌晨,丹凤县丹江附近发现一具女尸。经查,死者是丹凤县上镇中学高二学生彭丽娜。
县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2月28日晚11,许被警方以“21”传唤受审,此案与今年2月28日一女孩被杀案有关。2月10是农历正月十六。凌晨,丹凤县丹江附近发现一具女尸。经查,死者是丹凤县上镇中学高二学生彭丽娜。“0”案主要嫌疑人被警方带走。3月1日上午,许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8日,公安机关突然发现许面色发黄,呼吸急促,脉搏微弱。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显然,这种三言两语的简短通报无法打消大家的疑虑。
许,出生于1990和10,有两个姐姐。他是家里的独生子,是徐家的骄傲。他就读的冯丹中学是一所省级重点中学。由于体育成绩突出,他将于3月底参加高考。许就这样突然离开,对这个农村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许的父母分别在韩城和安工作。自从那次事件后,他们整天都在以泪洗面,一张画像永远地分开了两代人。只要看到孩子的遗物,家人都会哭。母亲曹哭着对记者说:“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在市中学生运动会上拿了奖。好人去公安局怎么会死?”
曹说:“看到婴儿的尸体后,我们想不通。我们看到婴儿的手腕上有一个清晰的伤疤,腰部有一条长长的勒痕,鼻子上到处是血,大腿和小腿上有淤青,还有一个鞋头翻了出来。这肯定是警察打的。”
徐家的一个亲戚当了几十年医生,他目睹了尸检的全过程。他告诉本报记者:“这些伤明显是外力造成的。当时头皮切开后,脑部还有很多淤血和水肿。肠子已经坏死腐烂,胃里只有10 ml的浆糊。法医当时说是因为很久没吃东西了。”
3月9日,许家三四十人到县政府上访,县长当场表态。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一定会给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
3月16日,县政府办代表政府与家属签订协议,提前支付12万元丧葬费和抚恤金,安葬许,确保孩子奶奶和父母能享受最高标准的城市低保。
曹告诉本报记者:“没有办法匆匆忙忙把孩子埋了,因为家里每天都有人盯着。不管孩子是不是凶手,他是怎么死的?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个解释!”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商洛市检察院已从全市各县抽调精干力量介入调查,此案已被列为省检察院督办案件。目前,丹凤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纪委书记王,刑警队长孙鹏因涉嫌玩忽职守已被立案侦查。其中,王被刑事拘留,孙鹏被取保候审。其他相关人员正在调查。
县公安局副政委王接替了218专案组的职责,重新开始调查被杀一案。许的突然死亡无疑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刑讯逼供难以避免。
许在庭审中莫名其妙的猝死,再一次让刑讯逼供这个顽疾浮出水面。
本报记者在丹凤县连续几天的采访中,无论死者家属、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市民,大家几乎一致承认警察刑讯逼供。许的同学吴明在公安局的遭遇也加深了外人的怀疑。
许和家都住在四平镇,相距只有十里地。他们还是初中同学。吴明是许的同学。都是班里的体育生,平时关系也不错。吴明通过许认识了。“210”案后,彭丽娜的网络被警方调查。
吴明说,3月1日上午,他被警方从家中带走,此前他已经被警方询问调查过两次。据吴明说,在两天的审讯中,警察轮番上阵,反复说许已经招供了,让我补充一下。他们还说我是从犯,如果我坦白,可以少判几年。
据吴明回忆,他是3月1日早上8点被带走的,直到3月3日下午4点被放回家,只吃了两三次方便面。直到现在,吴明想起来还是很后怕。他说:“我当时最担心的就是自己被这样冤枉。听说许也被关起来了。他身体比我好,我也担心他的经历比我差。”
据许的二姐许说,在遇害几天后,许给她打电话,说警察找过他几次。2月18日,她从Xi安学校回来看望并安慰她的哥哥,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如果他办了这个案子,他就不会留在冯丹,也不会没有业绩。”许告诉本报记者:“我们家属最关心的是,孩子在公安局出了什么事,他的伤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警方如此肯定地认为他是凶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政府干部告诉记者:“无论如何,即使许是凶手,他也不应该在审判期间死去。公安局的责任不可推卸。”许多人和网民甚至指责警方杀害了许。
直到19年3月,检察院的法医尸检报告还没有出来,许的死因还不清楚。但许对的伤势还是需要一个明确的解释。
警方认定许有重大嫌疑,这应该不仅仅来自口供。至于在审讯过程中是否使用酷刑逼供,我们的记者问了丹凤县公安局副局长郭。郭表示,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结论。只要警察涉及违法违纪,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从事刑警队工作多年的郭,因为没有涉案,不愿多说,等待检察院的结论。
重大案件庭审全程录像,有助于还原事件。本报记者询问许是否有庭审全程录像,县公安局不置可否。据一位公安局内部人士介绍,由于条件有限,并不是县公安局所有的审讯室都有摄像设备。记者发现,许受审时并不在县公安局,而是在远离县城的一个派出所。
许的突然死亡也让的家人感到困惑。“已经确定的主要嫌疑人死在公安局了。案子会不了了之吗?谁来替我女儿求情?”面对政府对许家的赔偿和社会各界对许案的关注,的家人坦言,他们的内心更加痛苦,他们觉得女儿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侦审合一”应该改革
许之死看似偶然,但从年初云南“捉迷藏”等事件可以看出,公安部门集侦查、羁押于一体的讯问制度有着不可回避的弊端。在现行体制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警方拘留,由于监管的空白,在上级要求办命案的压力下,很容易诱发刑讯逼供和“车轮战”审判。
冯丹县政府一名干部私下推测,“210”案件发生后,公安局压力很大,因为这是一起涉及高中女学生的恶性杀人案。也许是急于求成和侦破命案的压力,导致了现在的后果。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仅在报纸上就有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这些非正常死亡一般有两个特点:一是突发性。大部分被警察带走后猝死;第二,嫌疑人死亡时往往有外伤。例如,2007年4月17日,河南男子郝仙凤在泌阳县看守所死亡,死前断了两根肋骨。2008年6月17日,海南男子张军辉在万宁看守所关押11天后死亡。尸检发现他的两根左肋骨骨折。
为什么在侦查过程中容易出现这样的「非正常死亡」?为什么「刑讯逼供」时有发生?相关法律专家认为,“侦拘合一”的制度缺陷是根本原因。
按照现行的司法体制,侦查、拘留都是公安机关管辖,嫌疑人一旦被拘留,基本上就与世隔绝了。拘留期间,办案民警想什么时候审就什么时候审,想审多久就审多久,想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因此,超期羁押和“车轮”审判时有发生。同时,这样的制度设计也给监管带来难度。一旦发生“非正常死亡”,公安内部的人往往是知情的,外部调查很难获得确凿证据。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在今年春季两会期间表示,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必须实现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和侦查羁押的分离。据了解,和同步录音录像一样,学界早就呼吁“侦押分离”。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都是关押在同样负责关押已定罪犯人的监狱里。
有专家指出,“侦押分离”不仅能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还能使公安机关有效摆脱“刑讯逼供”的冲动和困境。□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段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