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殴打他们的同学
案例二:5438年6月+2008年10月,杜某某路过篮球场,和学长开玩笑。正在打篮球的宋听说被嘲讽,产生了误会,随后发生了争执和打架。在这个过程中,杜某某的眼睛肿了。事后,在和解晚宴上,因出言不慎,与范发生争执。双方动了手,范被打得流鼻血。彭某某、姜某某、周某某、李某等人得知此事后,找到吵架、打架。根据《学生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彭某某、姜某某、周某某、李某记过处分,给予宋留堂观察处分。
案例三:2007年6月,唐某某与常某某因在校外打台球发生争执。唐某某的同学余某某用手推常某某,常某某用棍棒打伤余某某头部。此时,唐某某并未对其进行劝说,而是用棍棒将常某某打伤,直至被在场人员制止。后来双方邀人在教学楼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学生围观起哄。在老师的及时协调下,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此事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学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唐某某、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打架斗殴并对他人造成伤害,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唐某某、常某某记过处分。
案例4:
一起血案,起因是同学之间的争执。6月165438+10月19呼和浩特市第七中学一学生被捅伤后死亡。
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三中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16岁七三年级学生)前一阶段因琐事与同学发生斗殴,后派出所出面调解,并支付对方数千元医药费。事发后,该同学一直怀恨在心,一直找机会报复翟某某。事发前一天,该同学找到了几名凯莱中学的同学,准备在学校门前堵住翟某某,伺机报复。翟某某第二天中午从家里拿了一把匕首,用于防身。事发当天下午,这些凯莱中学的学生再次去找翟某某算账。10人(包括几名女学生)来到七中后,先派一名学生进校园询问,得知翟某某在校园内,6名男同学来到篮球场找翟某某。“你是翟某某吗?”“是的。”话音未落,其中一人上前给了翟一拳。其间,赞某某(17岁,凯莱中学初三学生)上前一脚踢向翟某某,翟某某持匕首将其刺死。后来打架被学校的老师同学制止了。伤者被送往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但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已被刑拘。
案例5:
“二次元”对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9月25日,海原县初中生冯某某被殴打,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凶手”竟是他的同学张等4名未成年学生。
9月25日21时许,海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海原县职业中学学生冯某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被人殴打,伤势严重。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冯某某因失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民警在将冯送往医院抢救时,根据冯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校的师生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学生张(男,17岁)有作案嫌疑。公安机关立即部署警力对张某展开调查,并采取严密布控等有效措施。一小时后,张某在海城镇建设路被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9月25日下午4时许,冯某某与同学张某因借两元钱发生争执,引发打架。张某没有占便宜,产生了报复冯某某的念头,于是在集贸市场购买了一把匕首,于当日20时30分伙同同学李某(男,16岁)、李某某(男,14岁)、马某(男,17岁)。根据审讯结果,警方连夜出击,将李某、李某某、马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