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区民办初中招生模式

广州从化区民办初中招生模式

答: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以户籍、实际居住地、人户一致为前提,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原则。户口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被安排在各自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或初中就读;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统筹安排。

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以户籍、实际居住地、人户一致为前提,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原则。户口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被安排在各自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或初中就读;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统筹安排。

二、招生对象

(1)从化区户籍学生。凡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者,截止当年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凭本人有效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证等)办理报名手续。).具体入学方式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行政区域,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招生区域,安排就近入学。

(2)广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广州市从化区实施积分入学解决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政府办17号)和上级关于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 对在广州市持有《广东省居住证》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且在从化区居住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其适龄子女在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或一年级,由区教育局结合申请人条件和学位提供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3)对学生的政策关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后,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承租人的子女上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65 438+07]29号)等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照“租购同权”的目标接受义务教育。

(五)港澳居民的子女随校就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精神,统筹安排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的起始年级学位。

三、招生任务

(1)全区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人数12000人,计划安排教学班310个,占应入学适龄儿童(含户籍适龄儿童、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子女、承租人子女、港澳居民子女,详见附件2)的100%。

(2)全区初中一年级预计招生8000人,计划189个班,占小学毕业生的100%(详见附件3)。

第四,招生地区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我区地理情况、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历史沿革、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一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合理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详见附件4《2020年从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户间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房产证、房产证、宅基地证等产权归适龄儿童少年父母65,438+000%所有(父母一方或双方全部所有,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所有),户籍和居住证明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65,438+05,提供的住所。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留证件地址不一致的;2.适龄儿童少年2020年4月15后入户;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登记在2020年4月15日之后;4.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明等财产权利,100%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不拥有;5.适龄儿童户籍、居住地随祖籍;6.所在地对应的居住证明提供的学校学位在近3年内已被占用。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

(1)小学招生。

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和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2020年,全区公办、民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实行网上报名。

1.公立小学。

具有从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0期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系统(

2.私立小学。

(1)报名。有意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2)分配与录取。6月2日,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计算机派位入学。

(三)网上确认、现场报名。6月10至6月12日,取得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确认入学,并于6月13日到拟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复习和补考记录。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以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在该区注册的学生应得到优先考虑。如有剩余,区外学生应补录。同时,复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要求。7月20日至21,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5日至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3.延迟入学。

适龄儿童因患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试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在8月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期入学申请。户籍在解珍学校的向相应的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户籍在曲居学校的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去年被批准延期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在延期期满后办理今年的报名手续,并与今年具有从化户籍的适龄儿童同时提交入学申请。

4.特殊儿童。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除外(如痴呆、精神病、未治愈的传染病、严重肢体残疾等。),要动员所有适龄儿童入学。盲聋哑儿童应入读广州盲校、聋哑学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重度精神残疾儿童可申请入读从化启智学校。

(2)初中招生。

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都要升初中一年级。2020年,全区公办初中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和对象类别就近入学,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立初中。

5月10-5月15,全区各小学采集我校六年级毕业生数据,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小学提交学生户口簿和有效居住证明(租房需提供镇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分类,根据招生原则和对象类型统筹安排入学。属于市内同一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市区招生区域安排入学;属于城镇户口的学生互不一致,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乡镇、街道的学生,由户籍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入学;非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回户籍地或去民办初中读一年级。6月24日起,所有公办初中将向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1,公办初中新生报名。

2.私立初中。

(1)报名。有意就读民办初中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至6月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2)分配与录取。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采取直接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先录取自愿报名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余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7月2日,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计算机派位入学。

(三)网上确认、现场报名。7月9日至10,取得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上确认入学,并于7月11到拟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复习和补考记录。区教育局对民办初中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以补录招生。招生工作原则上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优先招收本区学生。如有剩余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补足招生政策。7月20-21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5-26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3.从户籍地回来。

(1)在从化区外就读(含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拟回从化就读一年级的,于5月7日持学生户口簿、家长房产证及原小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从化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区市区的学生,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解珍的学生应在他们的教育指导中心注册。

(2)市区户籍学生从我区乡镇返回到市区就读一年级的,由本人向原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小学确认,再由教育指导中心汇总花名册,按就近入学原则上报区教育局录取。目前,在市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一年级。各类归国人员录取要求6月25日前完成。

(3)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

根据《广州市从化区实施积分入学解决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穗府办[2017]19号)和上级部门关于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广州市居住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广州市区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指南》,并于4月在各镇、中小学、幼儿园、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工作指南,来穗人员向各镇街(园区)来穗人员管理中心申请积分入学,区来穗局汇总审核申请人积分并公示结果。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志愿和学位提供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4)对学生申请入学的政策导向照顾。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在广州市小学一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在广州市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学生在毕业学校提交材料,并于5月16日至5月18日向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居住在乡镇、街道的,居住在市区的)提交相关材料和入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核实材料后,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广州户籍政策照顾生按广州市人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入学并提交相关材料,按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5)承租人子女申请入学。

对具有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无产权的承租人子女(含政策性照顾生),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持我区住建部门核准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在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具体为,承租人按注册学生进行网上注册后,于5月16日至5月18日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承租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证明、有效房屋租赁证明(须为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租赁证明或我区各镇街(园区)居民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登记的有效租赁合同证明)到学校进行实地资料审核。报名材料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承租人属于来穗人员,以积分入学方式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初始年级学位的,我区来穗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申请人合法租住情况给予与购房人同等的分值和权重。

(六)港澳居民的子女随校就读。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子女(或有证适龄儿童),参照我区广州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初始年级学位。具体为:5月16日至5月18日,港澳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及居住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居住材料(需合法认可)办理入学,直至教育部门(居住在市区的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居住在镇街的由相应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一)全面领导,精心组织。

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础教育处相关人员和各教育指导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严格执行上级和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计划(5月5日前,各乡镇中小学招生计划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各教育指导中心、局招生计划报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做好招生规划,合理划分小学和初中招生区域、招生程序、组织招生、数据核对、入学、入学登记、建立学籍。按照全区招生工作进度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特别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新生家长现场资料审核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大力宣传,正确引导。

根据广州市统一时间要求,2020年从化区义务教育招生细则将在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从化电视台、从化今日报、教育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广州市从化发布、中小学、幼儿园等媒体场所向社会公布,并公布区、镇、街道招生咨询的地址和电话,方便家长查阅和查询。各区、各学校要及时召开招生政策咨询会,现场接受家长咨询和提问,正确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时送子女入学,依法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3)规范招生,加强监管。

1.加强招生管理,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任何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试、测评、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寒暑假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机构联合招生。要实行均衡的班级安排,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国籍,同一国籍,国籍随人走”的要求,严禁出现“国籍分离”和“双重登记”。区招生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详见附件5)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原则上在从化区招生,不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且确有跨区域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审批,跨区域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从化区对学生的界定依据是: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非广州籍学生以本人或父母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其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有效证件)界定。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按规定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全程记录,确保电脑派位的公平公正。严禁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升九年等做法。

3.加强诚信招生,落实监督机制。规范捐赠行为,禁止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学位挂钩的捐赠。在招生各环节,提醒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员廉政风险,做好廉政教育。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区教育局督导室将完善招生监管机制,监督招生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本规则与广州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广州市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