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有哪些历史事件?
人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境内就有先民在月河、汉江两岸繁衍生息。据文物部门调查和考古发掘,全区已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40余处,其中安康五里园的柏树岭、刘家合、张家坝等遗址具有代表性;高览肖家坝;汉阴阮家坝;资阳马家营;旬阳的李佳娜、龚家梁、新田铺等遗址完整地展示了先民的聚居地。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文物既有半坡文化类型的特征,又有庙底沟、李嘉存文化、屈家岭文化类型的文化风格,还具有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
下代
夏朝时,安康是凉州的一部分。据中国最早的地理著作《尚书·龚宇》记载,全国分为九州,称“华阳黑水唯凉州”。唐代学者认为凉州就是现在的汉中、安康、商洛地区。
商周时期
商周时期,安康成为邕国的一个封地,历史上称为,被称为“多夷之国”。商朝建立政权后,对周围的部落进行征服和掠夺,汉水流域的部落也未能幸免。在攻打周的战斗中,平庸之辈参加了战斗,并能招募到优秀的士兵。西周时期,王召的橡皮船坏了,导致王召的君主和大臣淹死在汉水。后来,旺姆和王旋先后远征南方,但都无功而返。东周安康在皇族衰落、郡国合并后,转移到楚、蜀、秦更为频繁。这个地区的部落也被新五霸之一的楚国吞并了。据《太平宇宙》“金国为战国时楚国之地,后为楚所灭,后归楚”。
春秋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安康处于秦之首,楚之尾,国土南北接壤。公元前611年,郭勇分为秦、巴、楚,安康成为秦楚必争之地。秦惠王袁庚十三年(前312),在安康(今中都台)汉江北岸的平台上建立西城郡,隶属汉中郡,郡址在西城。秦统一六国(221年前),定汉水上游为汉中郡,西城郡为汉中郡,统领十二郡,现辖汉滨、汉阴、石泉、紫阳、、平利、镇平。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
西汉沿袭秦制,汉中郡由西城、安阳、昌黎(今平利县)、旬阳、Xi(今白河县)五郡组成,辖西城郡。西城县管辖今天汉滨区的大部分和资阳、高览全境。东汉建武元年至六年(25-30年),刘秀派大将李通在西城与巴蜀、公孙述交战,取汉中,移郡南郑,调益州刺史部。西城县辖汉滨区、高览、紫阳、平利、镇平。东汉建安二十一年(215),曹操攻陷汉中,郡东部安康分西城郡,划归荆州。西城县现辖汉滨、高览、紫阳、平利、镇平五个县。
三国
三国第二年(221),取“曹魏昌盛”之意,建立魏兴郡,辖七郡。
西晋(265-317)
西晋沿袭。据《兴安县志》记载,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安阳县为安置巴山地区流民,改名安康县,意为“永远的幸福与安宁”,故名“安康”。
南北朝
南北朝时期,安康先属南朝,后属北朝,初称周知。西魏第三年(554)建立金州,因月上有河,故名麸金州,属魏星郡。北周武城二年(560),西城县改名吉安县。北周四年(569),行署迁回西城,在汉江南岸重建县城,现辖汉滨、高览、平利、镇平四县。北周末年,县被放弃,魏星县重新建立。
隋朝
隋朝复设西城郡。开十八年(598),改称吉安,属锦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撤销锦州,设立西城县,吉安改名金川,辖六县。十三年(公元617),各郡皆废。
唐五代
唐五代宋时,在金州设安康郡,辖西城、汉阴、平利、旬阳、甘阳、石泉等六县。
元朝
元代设立金州区,属陕西中书省兴元路。元年(1279-1294),锦州改为散州,不设县辖。管辖范围相当于汉滨、平利、镇平、白河、旬阳、紫阳、高览、汉阴、石泉、镇安十县。
明朝
锦州还是明朝建立的。万历十一年(1583)汉水泛滥锦州城,于是在城南赵台山下建新城,改称兴安郡,隶属汉中郡。二十三年(1595),兴安郡从汉中郡划出,直属陕西布政司,统领汉阴、平利、旬阳、紫阳、白河、石泉五县。
清朝
清顺治四年(1647),兴安府迁回老城。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改兴安府,设汉阴县为安康县,统领安康、平利、旬阳、白河、资阳、石泉六县,属陕西布政司。
中华民国(1912-1949年)
辛亥革命后,即民国二年(1913),陕西省废除府、州、部,省以下设道、县两级。安康在清朝六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汉中路四郡。民国22年(1933),弃道转省;二十四年(1935),设陕西省第五行政区行政督察署,辖十县。
新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建市,1954撤销安康市,设立城关区,隶属安康县。1988年9月15重新设市,安康地委、安康地区行政公署设在安康市。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批准安康撤地设市。
新成立的中* *安康市委和中* *安康市纪委于2000年2月正式合署办公。撤地设市后,原县级安康市改为汉滨区。
地级安康市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成立。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政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开设了办事机构。地级安康市辖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平县、旬阳县、白河县9个县。
陕西省迄今发现的最大南宋墓——许家台墓,最初发掘整理于陕西省南部安康市建民镇佘家窑村。该墓是南宋著名抗金名将王彦为其父母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