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要求
2017东莞教师招聘报名条件\x0d\1。基本条件\x0d\(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x0d\(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x0d\(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x0d\(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x0d\2。其他条件\x0d\(1)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以及在我市聘用的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自申请当月起计算。应届毕业生没有年龄限制。\x0d\(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详见《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业目录(2016版)》),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本科毕业两个及以上,或持有两个及以上中级职称者,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的专业对口条件可放宽至中等师范学校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的程度。低学历专业不能报考要求学历高的岗位,高学历专业可以报考要求学历低的岗位。\x0d\专业(含海外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但未纳入岗位要求范围,但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相近专业一栏,然后直接填写毕业专业(须与毕业证一致)进行报名。经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人工审核确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名。\x0d\(3)教师资格要求。2017师范毕业生须具备:①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以下证书: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2014年9月前取得省级自考教育(一)、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所有被录用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x0d\(4)各岗位资格条件、职称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东莞市教育局2017年公办中小学教师(应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x0d\①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x0d\②近五年被授予地市级以上校长、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学新星等荣誉称号;\x0d\③近五年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x0d\④被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x0d\⑤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x0d\(5)在广东省外获得的职称必须符合广东省外籍粤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无效。详见东莞人力资源政府信息网-服务大厅-职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