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六中食堂费用怎么教?
莆田十六中教学食堂收费办法的要求是:
1.学生用餐应先吃后付。
2.学生的餐费由班主任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收取。班主任必须在次月10前将学生当月的伙食费支付给总务处,并在学期最后一个月放假前结清。
3.班主任在收取学生餐费前,必须向学生或家长说明餐费的结算过程和结果。
4.班主任在结算学生餐费时要扣除学生旷课天数,并向学生或家长说明。
5.班主任在收取学生餐费时,可以给学生开具支付餐费的证明。
6.每个上学日上午,班主任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报告本周班餐学生缺课情况,不报者视为全勤。
7.分管领导亲自核实班级用餐学生缺席情况。
8.当月月底或下月初,学校随机调查班主任收取学生餐费的情况。班主任挪用伙食费的,按挪用金额的3%调走。
9.班主任在收取学生餐费过程中违纪的,全额退费,并按照违纪金额的1-5倍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