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哪里可以办医保卡?
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局的搬迁公告,
自2015、11.9起,济南市社会保险局纬二路82号(征缴、养老、失业保险服务大厅)和六里山路46号(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大厅)两个办公场所同时迁入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各办公场所在2号楼办公,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在66号。
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乘坐3路、21路、29路、43路、49路、78路公交车在站前路南口下车。乘坐4、5、7、15、33、35、k50、k51、k58、67、84、k90、k92路公交车,天桥南下车。
济南市各县(市)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基础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1[2065438]);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65 438+04]179号);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65 438+05]116号)。
条件和范围
1.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居民;
2.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异地退休后迁入本市的除外。
申请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一张;
3.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4.低保、重度残疾人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抚恤和优抚对象等人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程序
1.公园里的学生和孩子们
学生、幼儿园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白底近期彩色照片,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学校、幼儿园负责核对录入基本参保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于每年2月20日前连同信息要约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5438。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幼儿园凭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书,于每年65438+2月31前将保险费存入指定银行。
2.城市居民
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8周岁以下儿童须由其监护人办理,办理时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被保险人应于每年65438+2月31前凭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保险费。连续参保的,次年可按标准直接到指定银行缴费。中断参保的,重新登记参保,按标准赔付。
3.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居)统一收取居民医保参保费,每年65438+2月31前凭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将参保费存入指定银行。
4.免费支付人员
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办理个人免缴费认定手续。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免办缴费认定手续,由学校和托幼机构收集材料后,由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免缴认定程序在缴费期间每年办理一次。未办理的,不享受下一医疗年度免缴费居民医保待遇。
处理时间
丽霞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市中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65438+凌晨0: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休息。
淮阴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天桥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4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鲤城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65438+凌晨0: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高辛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长清区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65438+凌晨0: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休息。
章丘市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50,下午14:00至17:50,节假日休息。
济阳县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
平阴县医疗保险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4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休息。
商河县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休息。
处理时间限制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下一医疗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间为9月1日至2月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材料不全,材料补齐后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和依据
1.收费标准:儿童每年交80元;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另一档为每人每年140元。
2.收费依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1 [2065438]号)。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65 438+04]179号)。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65 438+05]116号)。
处理结果
对缴费成功的参保居民,经办机构在居民医保信息库中建立居民档案,允许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为其制作居民社会保障卡,开通居民医保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