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2017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意见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市政府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5]15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枣教发[2015]33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枣教发[2015 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一)招生范围
1.区(市)所属公办高中在本区(市)招生。枣庄三中招收中央和市属学校学生(山亭新生可自行填报招生)。枣庄实验中学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其自主招生面向全市)。
2.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名单见附件1)面向全市招收符合学校相关项目的学生。组建校园足球队的高中可招收参加2016枣庄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比赛的足球特长生。私立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跨省或跨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地和学生所在地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初中后的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两年制连续高等职业教育”)、初中后的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师范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开放。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计划(见附件2):参照近三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生人数、学业水平合格率、选课走班、不新增大班等要求制定。其中包括:
(1)自主招生计划: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招生范围内的综合素质评价,B级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超过计划总人数的12%。
(2)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原则上应控制在总计划的5%以内。招收足球特长生的学校可给予11-15计划外指标(需经计划批准,只能用于招收足球特长生)。
(3)指标生计划:公办高中实行指标生政策,初中毕业人数和年度教育评价成绩各占50%(历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通过率、优秀率、辍学率、标准化办学、省市级标准化学校等。作为重点指标)分配给初中,且分配比例不低于计划总人数的65%。具体方案由辖区内各区(市)教育局制定。
2.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比例大致相当的原则制定。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3,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4。
3.初中后的高等师范院校、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于5月20日前在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发布。具体安排见附件5。
第二,注册和自愿报告
(一)注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4月17-21。逾期的,不予处理。
2.注册地点
(1)应届毕业生所属的初中;往届学生和回原籍的,凭户籍和学籍证明(加盖原学校和县级学籍管理章)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
(2)今年初中毕业后回老家报考高职院校的,到户籍所在区(市)报名;
(3)已春季入学,初中后志愿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须回原初中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如果学校有高职招生计划,有报名点,可以就近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注册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有报名资格。
2.以下情况不得报考:高中生或毕业生;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历次考试被取消资格或录取的;户口不在本市,不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3.初中以后,高职院校只限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不允许根据一般或艺术分类进行注册。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予受理。
本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1)居住证;(2)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资格审查:报名点将对学生本人、户籍、学籍进行比对(需提供报考艺体的学校出具的艺体类证明),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4)自愿报告:
(1)普通高中:报考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三中、枣庄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枣庄十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作为第一志愿的,可报考符合招生范围的第二志愿,但上述学校不能同时报考。如果填写“转入科目”,则可以转入剩余结余计划范围内的学校。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实行招生,免收学费。涉农和非涉农专业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职业学校可以在春季和夏季招生。
(3)初中后高职院校:只有初中后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才应在枣庄2017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表相应位置填写“高职”二字,高中志愿必须为空。
4.网上报名:学生填写《枣庄2017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表》(见附件6),交报名点审核。报名点管理员登录报名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学生自行确认的报名材料汇总后报区(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5月9日前发放准考证。
5.缴费:市、区(市)根据承担的任务测算成本,所需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往届学生、已回原籍考生和报考地理、生物第二次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需缴纳相关费用。
三、命题要求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期末考试,也是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应该兼顾毕业和入学考试的双重功能。
2.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强化考试内容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考查。
3.试卷命制不追求知识的全覆盖,做到难易程度适中,重点内容集中考查,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杜绝跑题和怪题。
具体要求见2017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
四。考试和评估
(一)初中文化课水平: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科目和分数
评论
六月10
(星期六)
8:00—10:00
语文120分
1.封闭式考试。
2.计算器不可用。
3.初中水平2014,地理生物
复试的考试时间和命题与2015级相同。
4.新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地理和生物。
两次考试,成绩计入录取。
5.往届和其他城市回原籍的学生必须参加。
今年所有科目的考试。
15:00—17:00
物理70分
化学50分
(总体积)
六月11
(周日)
8:00—10:00
数学120分
10:40—12:00
思想品德50分
历史50分
(总体积)
15:00—17:00
英语(包括听力)
120点
六月12
(星期一)
10:00—11:20
生物50分
地理50分
(总体积)
(2)体育与健康:按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7)进行,满分50分。
(三)信息技术:根据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8),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成绩以成绩形式表示。
(4)实验操作:按照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9)实施,成绩以成绩形式表示。
(五)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枣教发[2065 438+07]4号)组织实施。
(六)自主招生:根据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见附件10)要求,报区(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枣庄教育网“高中招生专题”公示后,由学校组织全市统一时间为4月9日。
(七)综合素质评价: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由初中按照市评平台的流程实施。
2.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既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体优势,科学制定评价方法,妥善处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关系,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3.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和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
动词 (verb的缩写)标记和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评卷和录取。文化考试科目按成绩公布,以A、B、C、D等次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7月10后通过第一志愿学校和枣庄教育网查询成绩。
录取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的90%,生物、地理成绩的60%,加到录取总成绩中。
(一)普通高中入学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1.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为D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录取资格。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学生不得录取。
2.学校按总分实际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3.自主招生:考生综合素质测评、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均为B级及以上,且已被自主招生学校公示录取,为报考该校的第一批考生。
4.指标生录取:对符合招生条件,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级及以上的当年非择校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实际分数控制录取:当年非择校农村考生可降30分,当年非择校城镇考生可降15分。所有初中以分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区(市)、学校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实行按分配计划录取。
5.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为培养文化底蕴丰富、特长合格的学生,可单独录取不同类型的艺术体育特长生。
(2)中等职业学校入学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请登录枣庄教育网“枣庄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报名入学。
2 .报考技工学校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和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学制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基本学制以一年为主。
(3)初中毕业后升入高职院校
录取办法详见《枣庄市2017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见附件5)。
(4)进入私立高中
对于外省学生的招生,需要经学生所在地和招生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对于招收外地学生,需要经学生所在地和招生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六,入学照顾政策
只记录下面列出的项目,不重复计算。
1.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优先教育办法>:实施细则》(联[2012]1号)等文件规定,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的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子女、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及以上驻岛部队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分;烈士子女、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三类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减2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驻一般地区现役军人子女降低10分。
3.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枣发〔2009〕15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考生经区(市)、市卫计委逐级审核后,录取分数降低5分。
符合条件的,填写《特殊考生审批表》(见附件11)或《独生子女资格审批表》(市卫计委另行发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现役军人子女由区(市)人武部汇总,报枣庄市军分区政治部。其他材料由初中集体报所在区(市)汇总(包括学号、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及特殊考生详细类别),连同原件于5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七、强化措施,确保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教育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此项工作。各区(市)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机构,认真落实政策,采取严格措施,切实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组织和保障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平正义。
1.诚信监督体系:建立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报名、招生的诚信监督机制。招生各环节涉及的人员要签订责任书,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2.信息保密制度:原始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仅供招生管理部门内部工作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公布排名、学校排名和教师奖惩评定。
3.问责制:对在教育评价、报名、考试、评卷、分配指标生、推荐、录取中造成试题泄露、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从重处理,取消涉案考生的录取资格。
4.宣传和公示制度:招生政策、招生流程、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自主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体育考试等。必须按工作程序在市、区(市)教育局、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媒体公示。招生简章必须经批准备案后,方可公示和发布。市、区(市)和学校要设立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通过家长会、班会、公告栏、网站发布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实行阳光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当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为:普通高中3324615、8688228、职业学校868320、高职高专3314618、3334196、体育与健康艺术8688339、信息技术868669、实验操作868869。邮箱:z3324615 @ 126.com
各区(市)教育局电话:市中区333460、3322234,峄城区7710688、7711916,山亭?8821117,8812577,台儿庄区6681676,611746,薛城区4480018,444236。
(3)严格规范招生纪律。
认真执行“十不”规定:
(1)不得擅自下达升学任务或者统计、公布、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秀者等信息;(二)不得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排名、奖励或处罚;(3)不干涉学生志愿,或以各种理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4)不得强制分流学生;(5)禁止突破计划招生;(6)不得跨范围招生;(七)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八)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九)公办学校不得招收违规借读或复读的学生;(10)不准组织初中毕业生提前到高中就读,也不准单独设立重点班、非重点班、实验班。
各区(市)和直属学校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