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司法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人员公告
广州司法职业学校是经司法部和广州市政府批准,于6月成立的,1982,11。是全国首批五所法学中等专业学校之一。目前有法律事务、治安、执法、安全、治安管理等五个专业13方向。目前在校学生5300人。1997被司法部评为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多次获得省市“文明校园”称号。
因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行政人员。
1.拟招聘的岗位、应聘人数及应聘人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职位的招聘数量
政治理论专业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理论或相关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组织人事科科员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含35岁),较强的文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财务文员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会计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学生文员1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教育管理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共计4个
年龄以2009年3月30日标注计算。
(二)对候选人的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3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
2.报考教师岗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以上,在职和社会人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通过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考试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受理其报名申请;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须提供一年内教师资格证。
3.非广州户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未婚。
(4)配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广州户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大专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非广州地区的毕业生,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属于广州市、区(县级市)公办学校的报考人员,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同等条件下,除应届毕业生外,有专业工作经历或在广州教育系统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考虑。文体功底强,获得过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省级比赛前六名的考生优先考虑。
第二,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0-6月17,上午8: 30至6月12: 00,6月16: 00。
2.笔试时间:10月25日凌晨0点11点。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现场报名,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考试)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和龙一路458号司法职业学校综合楼1楼。
注册时必须携带所有相关信息:
1,毕业证;
2.学位证书;
3.户口本;
4.身份证;
5.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辅导班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成绩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未婚或已婚的计划生育证明;
7.简历;
8.3张照片小一寸;
9、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不予报名。
(2)考试
1,考试范围:教师岗位笔试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以应掌握的基础知识为基础,管理岗位笔试根据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技能进行测试。
2、考试方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只有通过考试的人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 3计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包括面试和试教。
(1)面试和试教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②面试和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面试成绩100%,合格成绩60分。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学校和申请人各负担50%。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评估
考核合格人选,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或考试。
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时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的安排和通知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广州司法职业学校网址:www.gzsifaxy,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和龙一路458号,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电话:86085527,邮编:51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