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导致犯罪的案件。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近日,合肥两名少年模仿网游,相约杀人焚尸练胆。手段极其残忍。经过20多个小时的缜密侦查,警方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9月11日6时许,合肥警方接报滨湖新区洞庭湖路18栋203室发生火灾,怀疑有一对老夫妻被困屋内。警察和消防官兵赶到后立即将其救出。但火被扑灭后,发现两名老人已经死亡,其中一人身上有多处刀伤。
经警方现场勘查,发现两人是他杀。事发现场,受害人家中的房屋门锁完好无损,卧室的笔记本上画着特殊图案,潦草地写着“死、修罗、摩羯座”等字样。
通过附近摄像头的监控和调查走访,民警发现9月10日22时许,两名男子从受害人家南阳台爬进现场。几个小时后,两名男子从受害者住宅的南阳台逃离现场。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对嫌疑人最后出现的地方展开地毯式搜索和走访。终于,在一家网吧里,有人认出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人是在合肥某技校读书的吴某某(男,16岁,肥西县人)。
12年9月20日凌晨2时许,民警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李某某(男,18岁,河南省郑州市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刀具。
经审讯,两人对自己的最新情况供认不讳。原来,吴长期沉迷网络,久而久之形成了暴力倾向,甚至产生了在游戏中砍人的想法,以满足自己的成就感。那天留在现场的文字是他在游戏里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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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根据人的生理年龄来分类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就其含义而言,“少年”是指青年和少年的统称。“青年”是指15至30岁的年龄段,“少年”是指10至15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狭义和广义的定义。
狭义的未成年人犯罪概念是指从刑法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总的来说是指14-25年龄段的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从14岁开始,中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
从犯罪学角度界定了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有学者认为是指6-25岁人群实施的犯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一定义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将矫正行为扩展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发犯罪的行为),降低了这一年龄段的下限。关于这个下限,众说纷纭。
有学者提出,应该定在10岁。究其原因,从经验上看,未成年犯一般在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在社会上犯罪,17岁进入第一个犯罪高峰。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研究。
因此指出,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笔者对此表示认同。这个概念包括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和18周岁以上但不满25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前者应与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范围相一致,只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广义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少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罪犯。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