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教育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9),黄龙山镇(今洛川县辖)建龙山书院。《志》记载:“周、谢芳琦捐资创建破庙旧址,南有文昌宫一座,东、西有书斋四座,经年倒塌。”清嘉庆七年(1802),国家和潘杰捐资重修大门,并加建了四所学舍。

民国十三年(1924),洛川县石宝镇民团团将军路尊道(秀才)开办曹甸私塾,李学良主持石宝私塾、梁家河私塾、艾曲河私塾。当时白马探有六所公立和私立小学,韩城县下辖石门村、神峪口、窑头村、四岔村、庙后川。

民国二十七年(1938)成立黄龙山垦区办事处,下设教育组,以田润之为首。其间,许多社会精英纷纷集资兴办教育,村办小学(保护民族学校),乡办高中(中央民族学校)。

民国三十五年(1946),黄龙管理局* * *举办简易师范学校1班,学生54人;初中1所,在校生105人;中心民族学校5所,民族学校90所(包括1幼儿园和教会小学),在校学生3046人,教师127人。

1948年3月黄龙解放后,黄龙县政府接管学校,成立教育署。1950,该县实施了加速扫盲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扫盲运动。65438年至0956年,建立黄龙县中学,积极发展中等教育。从1958到1960,建立了各种职业学校,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在国家经济困难的三年中,这些职业学校相继被拆除和关闭。1961年后,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教育事业进行了适当调整,在中小学实行教育部颁布的《工作条例》(50所中学,40所小学),强调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提高了教育质量,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966“文革”开始后,教学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一度学校领导被批评,很多老师被毁了。所谓“斗、批、改”,废除了合理的规章制度,教学秩序乱了。取消招生和文化课考试制度,实行升学“推荐”,教学质量严重下降。1977,恢复考试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教育得到迅速发展。整顿中小学教育秩序,改革教育结构,加强师资培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到1985,全县小学发展到217所,在校生6556人,入学率98.6%,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初中9所,完全中学1所,初高中学生2485人。新建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1所。工农教育和学前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全县人民的文化素质空前提高。

2006年以来,我们积极实施学校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先后合并了117的初中和教学点,合并了实验小学和石堡镇小学,成立了黄龙县中心小学,完成了职教中心整体搬迁,解决了城区、高中、职中、初中、小学四校之间相互影响,农村办学规模小、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

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加大县财政投入,* * *投入8400多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3500多万元,实施了国家二期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生活设施改造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和电教、图书、仪器、体育器材设备安装工程;实施县小学、白中学、黄中学、县幼儿园学校、职业中学、白小学标准化建设,改扩建维护钟洁、县初中、焦姣学校10所,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为钟洁、职业中学、钟洁6所学校提供生活设施。建成教育信息平台1个,多媒体教室67个,电脑571台,全县13所义务教育学校配备了体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