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湖州师范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开展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优化教师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0347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湖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和学校自身办学条件,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三位一体学生共235名。具体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选修科目范围见下表。

第五章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二届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时间为2065 438+2008年2月22日-3月7日。

第十三条根据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文件精神,湖州师范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做了严格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1.本人已报名浙江省2018普通高考,综合素质评价为B(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P)及以上。

2.正常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A、B之和为五名及以上(其中A级不低于1),其余为D级(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C级)及以上。

非正常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A、B成绩之和为五级及以上,其余为D级(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C级)及以上。

第三,承认往届学生相应科目的中考成绩。其中,合并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较低者作为《技术》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进行综合选拔计分。

第十四条湖州师范学院对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办法做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荐报名。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按要求以扫描形式上传全部申请材料,经湖州师范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效(审核截止时间为2065438+2008年3月9日)。上传文件应严格按照登记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文件应为jpg格式,图片清晰,尺寸不超过4M/张。

三、报名材料上传要求(包括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1.报名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报名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不符合选考科目范围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同时报考,非师范专业不得同时报考), 并在A4纸上打印《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上传)。

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经历,个人特长和成绩,进入高校的努力和想法(800字左右,必须自己手写,书写打印稿件无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份):选取同类获奖证书中最高级别的,加盖中学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上传,报名当天携带原件备查。

4.考生的身份证。

第六章资格审查和支付

第十五条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组终审:

首先由湖州师范学院资格审查组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二、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条件是:

正常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科目5门以上,其余为D(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C)及以上;或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A级和B级之和为9分及以上(其中A级不低于3分),其余为D级(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C级)及以上。

非正常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A等4科以上,其余为D(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C)及以上;或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A级和B级之和为8分及以上(其中A级不低于3分),其余为D级(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为C级)及以上。

三、初审合格的名单应提交专家审查组进行最终审查。正常组按组总计划的5倍确定名单,非正常组按各专业计划的5倍确定名单。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人数超过计划人数5倍的,按照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

注册资格的考试和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分为100分制,包括高中考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价结果,其中高中考试成绩占70%,申请材料评价结果占30%。其中,中考成绩=中考年级累计总成绩(A级15分,B级9分,C级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申请材料的评审结果由评审组专家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笔试评审评分参考标准》的相关参考点进行评分。

4.2017年3月18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十六条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请按照以下要求缴费:

1.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名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付款方式(不接受现场付款):

请于3月65438日至3月20日2018期间到工商银行网点柜台缴费。办理方式: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行网点柜台,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提供学校代码(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2020789)、学号(S+注册号);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相应金额;付款后,请妥善保存付款单(收据或客户复印件)以备查询。

第十七2065438+2008年3月21 -23日,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选拔考试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的具体信息如下:

1.报名时间:2065438+2008年3月24日13: 00—16: 30(逾期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德楼1层学生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银行缴费凭证、3、准考证、4、证件原件(在报名材料中提交)。

第十九条报考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具体信息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

1.正常组

测试形式:面试

时间:2065 438+2008年3月25日08:00—1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教学楼。

测试内容: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

2.非正常组

考试形式:笔试

时间:2065 438+2008年3月25日08:30—10:3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教学楼。

测试内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专业基本技能与素质等。

二、成绩评定:全部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依据,满分100。

第二十条2018年3月28日,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的“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根据要求拟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师范组按该组总计划的5倍确定名单,非师范组按各专业计划的5倍确定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录取方式

第二十一条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提前在普通类招生,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成绩要求:被录取考生的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

二、外语要求: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仅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言。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不能录取的专业是化学(师范)和学前教育(师范)。

5.入围考生须在2018参加浙江省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必须在五所院校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填报程序。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入学考试成绩换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中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20%+综合考试成绩×30%+高考总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50%。

其中,中考科目A 15,B 9,C 3,总分150。

七、专业投档方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学校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当考生综合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满足专业选修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不合格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择的学科范围要求)择优录取,直至满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为:高考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仍相同,按高考编号排序)。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有学分或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正常组志愿数少于该组计划总人数的110%,非正常组志愿数少于该专业计划人数的110%的,录取人数控制在85%以内。

第九章协商

第二十二条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其家长的来电、来信、来访。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邮政编码:313000。

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传真)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前发现者,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和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相关申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被他人录取或优惠入学资格;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四条中学应认真核实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五期2018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信息可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