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学生被8人追杀一案,法院会如何判决?
已满16周岁的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未满16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黑龙江一中学生被8人追赶,坠入河中。出事前,赵兵是查哈阳乡中心学校的初中生。2021年4月3日,赵兵在当地诺敏河边放羊时失踪。两个月后,家人发帖寻人,苦苦寻找赵兵。当地政府部门也组织了打捞队沿诺敏河和嫩江搜寻。直到2021年6月8日中午,赵兵的尸体在甘南县东阳村诺敏河附近的一条支流被发现。事后,家人发现赵兵被其他8个孩子追赶,后坠入河中,才失踪。同年7月23日,赵接到甘南县公安局的立案通知书。赵兵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至今,赵兵的遗体仍存放在当地殡仪馆。2月28日,赵兵的叔叔赵说,他侄子的案子将于3月1日上午在甘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表示全家将前往法院旁听庭审,希望法院严惩违法者,早日让侄子安息。
本案涉及哪些罪名?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八个孩子是故意把被害人赶进冰冷的河里,并没有直接用石头砸被害人。小孩子打架很正常。当受害者被赶入水中时,他应该预见到溺水的可能性,或者这些孩子认为虽然有溺水的可能性,但受害者不会因此而死。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更倾向于认为本案涉及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会怎么说?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从13到18不等。律师说,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实施特殊犯罪的除外?八宗罪?在外,不负刑事责任。律师建议,孩子正处于天真、活泼、爱玩的年龄,生命宝贵但不可重复,任何时候都要把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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