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的职称有哪些?
中学系列主要分为:高级中学、中级中学(一级)、初级中学(二级、三级)。
职称设置五个等级,从高级职称到职级,依次为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职级职称。
对应中专系列:高级讲师、讲师、助教(高级中学教师、高级中专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高级小学、小学级、中等小学级、高等小学级。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为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高级中学教师(含小学聘用人员)对应高级教师;原一级中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对应中学教师;以前的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对应的是三级教师。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在职称评定上,加大了对农村和特殊群体教师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