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的历史沿革
西汉时,泸水属宜州县苏比郡。
永昌县分属东汉、西晋、东晋。
宋朝属于金池郡。
明末清初,老窝、六库、登更、茂昭、张璐五个师,分属大理州云龙县和永昌州保山县。
民国二年(公元1913),为适应边防需要,将五土司设为泸水行政区,仍保留土司制度,隶属腾越道。
民国十八年,云南设立沿边监察署,泸水归第一殖民边防监察署管辖(在腾冲)。
民国二十一年,泸水管理局成立,仍属腾冲督察署。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泸水先隶属第六区行政督察署,后隶属第十二区行政督察署(在宝山)。民国37年1月,泸水由第12区改为第13区行政督察署(驻未夕)。
民国37年11月,归12区管辖。
1950 65438+10月13泸水宣布和平解放,同时成立泸水人民临时政务委员会,总部设在张璐。
6月1950,1成立陆水管理局,隶属宝山特区。
1951 2月,泸水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4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成立,泸水从保山区划归怒江区管辖。同年6月,原属保山县第十四区的弓兵、满云、富邦、赖茅四个乡划归泸水县,称上江区。
1966年9月,偏古港区由丽江改为泸水县,设立偏古港区。现在是片马镇。
1978 11年6月云龙县老窝公社划归泸水县管辖。
1986 65438+2月,碧江县撤销建制,将碧江县原邓谷、罗本卓两个乡划归泸水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