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的孩子,户籍不在扬州,能上竹溪中学吗?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扬州市直属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杨娇发[2065 438+05]35号)规定:
一、招生对象
(一)学区内常住人口,年龄在15以下(2000年9月1后出生)。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在初中直属招生区申请居住证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初中直属小学毕业。
对年满15周岁、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放义务教育学位告知卡。要求继续学业的学生,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试行。
第二,注册
(a)在城市小学入学的学生由其毕业学校集体注册。
(二)户籍在市直初中教学区内,但在外地就读,要求回市直初中继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等材料到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办公室设在翠岗中学)办理报名手续, 房产证和小学生国家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为6月12-6月13。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市直初中招生区办理居住证,如要在市直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市区居住证明、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的劳动合同(证明已缴纳个人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学生国家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招生时间
市直初中招生在市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7月6日,市直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7日-7月12。
四、招生办法
(一)直属公办初中招生
1.市教育局根据今年公办初中的分布和规模以及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市直公办初中与各区所属初中教学区的界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入学、连片、不留空白”的原则,确定所属学校的教学区域,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公办学位通知卡。
2.广陵区、开发区、涵江区、疏港-瘦西湖景区、生态科技新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其父母合法常住户口(长期吃住地)在市直初中教学区内,其《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向市班昭申报。经市招生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市直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书卡》。
3.公办初中划入相对就近入学。永久居住在自有房屋(须拥有51%以上产权)或租住公租房并领取房屋租赁证(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的学生家长是确定学生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的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居住地要一致。不符合“三个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生父母在扬州市区教学区内外均无房产,但长期随祖父母居住在教学区。可以根据其祖父母在教学区的房产进行认定(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市区均无住房的证明)。单位的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拍卖行、出租房、公房不认定为教学区内的住宅物业,学生就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对于热点公办初中学区房,申请入学的家长应提前1年(2014年6月30日前)办理房屋产权和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三年内每套住房只招收一名学生(除非同一个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上述情况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教学区域招生,不得以“特长班”、“超长班”、“实验班”、“英才班”等名义招生,招收的新生全部平均分班。在满足教学区服务范围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刚性需求的前提下,控制班级数量和规模,严防部分公办初中出现大班额现象。
4.在分区招生的基础上,推进九年一贯对口升学率。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育才小学西校区实行单校划片、直转直。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与扬州唐王中学联合办学,扬州金文中学与扬州湾头中学联合办学。
5.7月6日,市教育局公布市直公办初中教学区。7月7日至7月12日,学生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书卡到指定初中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学区内的学生。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自动放弃,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直属民办初中招生
1.坚持“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审批程序。各民办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条件向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审批后按批准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允许以“特长班”、“超长班”、“实验班”、“英才班”等名义招生,所有入学新生均衡分班。
2.选择扬中庶人和杨达中学东分校的学生只能在1学校就读。两校将于7月7日至7月8日进行注册招生。
3.民办学校在没有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的情况下招收市区外学生的,应当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书面入学申请,并出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因学生及家长弄虚作假或学校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学生及招生学校承担。
4.扬中教育集团庶人学校按照“民办学校自主办学,承担促进教育公平责任”的要求招生,采取电脑公开抽签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今年,庶人学校以公派计算机抽签方式招收450名新生,其余由学校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