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如何选派3000名毕业生到苏北农村支教?
一、选定的对象、条件和优惠政策
(一)选择的对象和条件
师范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毕业生、师范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江苏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选调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自愿到农村乡镇学校支教,服从组织安排。
4.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和我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市)毕业生优先考虑。
(2)优惠政策
1.选调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通知》(中组部发〔2006〕16号)和江苏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苏北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通知》。他们的工资和地方津贴由县(市)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
2.选调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参加更高层次教育提高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乡村教育硕士免试推荐条件的,可列为推荐人选。
3.选调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2008年选调的),由省按每人每年4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延续三年。第四年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继续按4600元/年的标准补助一年。
4.相关政策文件详见“江苏教育”网站“行政文件”栏目。
二、服务范围
2009年,在全省34个经济薄弱县选择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分别是徐州(6个):丰县、沛县、铜山、睢宁、新沂市、邳州;南通市(3个):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4个):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6个):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市(8个):盐都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东台市、建湖县市、大丰市;扬州市(2个):宝应县、高邮市;台州(1):兴化市;宿迁市(4个):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三、计划指标
2009年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控制计划为3000人,其中徐州650人,淮安450人,盐城550人,连云港500人,宿迁450人,南通150人,扬州150人,泰州100人。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特别是有师范毕业生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学生办实事的举措之一。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张贴海报广泛宣传,对我院毕业生进行集中指导,使毕业生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基层就业。
2.学校定于3月20日在主校区和钟秀校区举办“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为毕业生提供现场指导。
3.江苏省教育厅定于3月28日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举办2009年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专场招聘会。各学院要指导学生网上注册,求职,打印门票,准备会议。详情请登陆活动专区www.91job.gov.cn
4.请于2009年3月26日前将已报名参加农村学校支教项目的学生名册(样式见附件)报学校在创业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