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艳镇集中区建设
2008年8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在省政府关于保护规划的批复中,批准了大丰市曹艳镇古盐运集散地保护规划。大丰市曹艳镇位于江苏省中南部沿海地区,历史上盛产海盐,曾是淮北盐场的主要基地。曹艳,一座千年古镇,在春秋战国时期成为一片土地。秦汉时期人们在这里从事渔业和盐业,南北朝时这里被命名为“堰”。史书记载:“南朝宋武帝武帝在曹艳卧龙桥避兵”,距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元代二十九个盐场中,曹艳是曹艳场、小海场、定西场三个衙门所在地,曹艳设有盐务署。明代,曹艳有东、西两个院落,是皇帝下令设立的盐政机构。1917年,实业家张謇创办了中国第一家盐场大丰盐垦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上的曹艳不仅以盛产海盐而闻名,还因范仲淹筑堤、盐民张士诚起义而闻名。目前,曹艳留下了大量的史料和古迹,“古桥、古井、古堤”是人们研究古代海盐文化史的珍贵文物。20065438+9年2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命名曹艳为“古代盐运集散地保护区”,这是中国唯一以海盐文化为内涵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大丰市曹艳镇古盐运集散地保护区命名后,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曹艳地区历史文化遗存,积极挖掘和传承古镇传统历史文脉,合理保护该地区历史建筑风貌,当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组织编制了保护区保护规划。江苏省大丰市曹艳镇古盐运集散地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和基本信息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从总则、保护区价值评估与定位、保护框架与结构、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要求与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时序与建议、附则八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保护区的保护要求。《保护规划》的颁布填补了海盐历史文化保护的空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明确规定了保护区的保护范围,要求对保护区划定的两个历史保护区进行详细规划;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整体保护传统格局和风貌,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做好保护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措施,依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确保保护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