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接触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想必很多人都在担心责任书怎么制定。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精选6篇)。欢迎分享。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1为做好辖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校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校车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校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座位险。除按要求进行年度审查外,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经年检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使用前,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并应用统一的校车标识和标志,方可上路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车辆不得接送儿童。
3、严禁用货车、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室的辅助座椅不得乘坐中小学生和儿童。
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校车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
2.严禁近三年内任何记分周期内累计12分或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驾驶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原则性,无超速、无超载、无疲劳驾驶、无饮酒熬夜等不良嗜好。
4、驾驶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交警、运管、教育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接受用车的车主(幼儿园法人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购买或者租赁接送学生的机动车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2.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他必须亲自抓班车的安全,成立管理机构,落实负责人。
3.有班车的幼儿园每年都要和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还要和本园的班车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4.有班车的幼儿园必须建立班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全培训、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和维护等情况。安全档案应当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班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应当对接送学生的安全负责,并定期检测班车的安全状况和技术性能。
6、道路基础条件差,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以及在恶劣天气(雨、雾、雷电等)下。)会停止接送学生。
_ _ _ _ _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_ _ _ _ _
幼儿园园长: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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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2 1。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学校(园区)校车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和校长在校车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管理校车。
三、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并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座位险。除按要求进行年度审查外,每学期开学前还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通过年检和技术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并有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标牌方可上路行驶。未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不得接送儿童。
五、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3)近3年无交通违法12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驾驶员和乘务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故。校车应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和封闭。
八、接送儿童的校车,必须有固定的行驶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随意改变行驶路线,不随意停车,不在危险场所行驶。
九、接送孩子的校车,除司机外,必须有专人管理随车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携带儿童,严禁超载。禁止校车司机在酒精、疲劳和超速的影响下驾驶。
十、幼儿园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的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应当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驾驶员的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十二、幼儿园应当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告知家长不要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下学。
十三、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整治校园周边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应当与校车办、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员、校车乘务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司机和乘务员负直接责任。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
校车主人:
20xx年2月15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 以及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学校要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要做的工作。 为规范校车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和详细的管理档案。
第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涉及接送学生和儿童的校车,其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符合《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参与运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详细登记,认真检查张贴的校车标牌,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海报、致家长信等方式,提醒广大中小学校和儿童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父母被警告不要让他们的孩子乘坐无牌和不合规的车辆。
五、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督促学校、幼儿园与校车所有人、驾驶人、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三方协议。
六、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教育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七、要求并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健全教师用车跟随制度。
八、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周末、节假日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建立完备的登记制度,及时提醒驾驶人员遵守校车管理规定,不符合校车条件的车辆不得入校,所有超载车辆不得放行。
九、对学校、幼儿园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制止,并及时疏导交通。交通等管理部门报告。
X.校车安全管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校将定期对各校工作进行督导,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一份,学校(幼儿园)一份。
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时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4根据省《校车管理条例》,完成20xx年校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保证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我们特此向武陟县教育局保证如下:
一、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交巡警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
2.受过刑事处罚的驾驶人、持有相应驾驶证未满三年的驾驶人、三年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或者三年内任何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质的社会车辆和其他明令禁止接送学生和儿童入园的车辆;
4、教育乘客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
5.落实责任,为预防和避免各类交通事故而不懈努力。
二、任务
1,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确保责任在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安全工作,防止接送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2.认真落实车辆运输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班车管理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学期第一周,校长与班主任、随车押运老师、班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
4.建立交通安全检查员制度。每天放学后,在学生班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学生班车超员、校车司机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如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应及时劝阻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违规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取摄像、照相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护的自我意识。
6.及时到县教育局备案,确保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一档一档,确保校车安全检查、维护,明确驾驶人和跟车管理人的职责,确保学生和幼儿在园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故。校车应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校车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并为校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座位险。除按要求进行年度审查外,每学期开学前还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通过年检和技术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驾驶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细致,爱护学生和儿童。禁止兼职司机开班车。
(4)凡需要乘坐摆渡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儿童,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由其所在学校、幼儿园认可,并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取得统一标志、标牌后,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有、租赁的运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型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辆运送幼儿。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车辆不得接送儿童。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班车停靠点,不准随意停车上客。每辆车要配备1-2的随车人员,负责学生、儿童上下车的安全以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摆渡车到达校园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入班,防止儿童滞留在校车上造成安全事故。
(7)班车在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及时向中心校和县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的车辆,全程监督活动全过程,确保安全。
负责单位:
负责人:
20xx年月日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5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避免人为交通事故,根据教育局和中央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a、桃林初中到东西响水、三里庄、解家庄子等路线都有校车接送学生。
二是严禁家长安排学生乘坐标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并随时举报接送学生的面包车、三轮车、学步车等非营运机动车,切实保证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三、家长必须与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约定并随时监督安全驾驶和安全上下车场地等事项,如发生交通事故,以追究其责任。
4.家长一定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让孩子熟悉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觉安全上下车,一人一辆,系好安全带,在车站有序等车。
五、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必须向子女明确,当车辆驾驶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拒绝乘坐,并通知家长、学校和交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合格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司机没有在约定地点停车,给学生上下车和过马路造成了安全隐患。
3.驾驶员不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司机有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问题,如作风问题或身心健康问题。
5、司机酒后驾车。
6、驾驶员出现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有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者交通安全隐患的。
学生在公交车上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家长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6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越线,严禁超载、超速,杜绝事故和违章,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使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驾驶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龄,在3年内任何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要保证车辆完好,维护好,做好维护记录。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尤其是刹车、灯光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在不安全的条件下驾驶。
5、接送学生的车辆应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防止发生事故。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按时送,随车人员要负责,并认真记录乘车学生名单,不遗漏学生。
7.负责根据接送车辆安全及时地将学生送到目的地。
8.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因疏于监管和责任不落实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
9.本责任书有效期:20xx年2月15 —20xx年7月5日。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校车所有人一份。
学校:
校车主人:
20xx年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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