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桥镇小升初如何划片入学?
●招生学校和计划数量●
杜桥镇现有中学540所,其中流动人口子女10人。
大芬中学在校生160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60人;
西部中学在校生180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20人;
山乡中学在校生160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50人;
川南中学现有学生180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60人。
●学区划分●
2022年,杜桥镇公办初中学区分布如下:
杜桥镇中学:渡劫办事处、杜桥办事处、市场办事处;
西洋中学:原西洋办事处(王上村、西湖村、山后阁村、城西村、方田洋村、横湖村、西支村、蔡岙村)和溪口办事处;
大芬中学:原大芬办事处(西校区除外);
山乡中学:山乡办事处;
川南中学:川南办事处;
●招生批次和方式●
按照“居住地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的原则,在保证学区内适龄少年正常入学、提供的招生材料与事实相符的前提下,适龄少年分批、分类入学;如果一个学校在最后一批和最后一类招生结束后还有空余学位,则进行下一批和下一类招生。
(1)招生批次
(1)第一批,在册学生和优抚对象。
(2)第二批有房无户。招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住房以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为准)。
(3)第三批,在学区内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临海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报名。
(4)按积分和学位数招收流动人口子女。
(二)招生方式
(1)第一批
1.适龄青少年在本学区注册。
2.经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鄂医疗救助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
(2)根据学校征地拆迁协议,需要照顾入学对象;
(三)正式在校的教职工子女;
(4)国家、省、地(市)、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录取对象的。
(二)第二批
1.适龄少年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并于20265438年8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
2.适龄少年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房产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取得时间在2021至2022年7月3日之间;
3.沿海户籍的适龄青少年,父母在沿海无住房,但祖父母(要求同户)在相应学区有住房并在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产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
4.沿海户籍的适龄青少年,父母在沿海无住房,但祖父母(要求同户)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房产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取得时间在2021至2022年7月3日之间。
(三)第三批
第一、二批录取后,如仍有名额,在学区内小学就读满三年及以上的临海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相应学区中学就读。
●报名方式和时间●
注册方法
网上报名详见《台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点击链接)。
注册批次和时间
(1)首次注册
注册时间:
7月4日6时至7月6日22时。
报名对象:初中报名对象为在册学生、有房无户人员、有直接对口单位人员。
(2)第二次注册
报名时间:7月16,6: 00-22: 00。
报名对象:已在民办学校或五改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且符合上述首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现场录取确认
7月20日8: 00-11: 00,网上报名并录取的学生到校确认。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注册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详见《台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点击进入链接)、《临海市2022年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点击进入链接)。
注册时间
第一次:7月4日6时至7月6日22时。
第二次:7月16日6:00-22:00。
第二次报名对象:在民办学校或高校附属中学等五所转型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且符合上述首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次:7月28日6:00-22:00。
第三个报名对象:符合条件但未被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子女。
流动人口流动子女入学
7月19日上午9: 00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携带本人积分卡、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和他们的户口本到杜桥镇中学进行现场确认。
学校根据公布的学位数量、分的高低、学生的升学意向来确定具体的学校。申请人凭积分卡、居住证、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月30日前,如学校仍有空缺学位,各校将根据空缺学位数量和报考人员分数统筹安排安置。录取方式同上。
●工作要求●
1.适龄青少年的户口登记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为准。适龄青少年户籍与父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明等有效证明。
2.房屋以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为依据。房地产用地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不含集体土地、小产权房等。),且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业(不包括营业用房、商铺、厂房、车库、车位等。),而且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丈夫(妻子)一人所有。如果产权人是两个及以上(非夫妻)* *。在初中三年就学周期内,如果房地产权属证书发生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房屋的入学待遇,那么新产权人将不再享受。
3.严格的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转学必须依靠户籍”的规定。初中新生放弃户籍所在地的入学资格,选择在台州市其他学校(含公办、民办)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区的入学资格,该生原则上不再具有原学区的入学(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