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瓯海区小学2020年入学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答:义务教育是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项公益事业。规范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就近、免试、免费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等。,公布招生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三是便民、利民、服务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逐步实现流程再造,全面推行招生“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线下免费办”,实现招生、报名、录取、结果公布全流程网上操作,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
今年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瓯海区今年招生政策稳中有变,“稳”主要是指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和程序变化不大。继续坚持“三分招生政策”:学校分期、对象分类、分批录取;继续推行网上报名,实现“无纸化”、“零证明”、“零跑”的招生便民服务。主要变化是:
(1)市民一起招募。一是实行民办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生(即招生核定);二是实行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第三,对于招生规模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录取(即摇号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仅我市统一,全省统一。
(2)调整学校网络布局。一是牛山实验学校新扩建并投入使用(54个班);成立九年的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与牛山实验学校合署办公,实行“一校两证,分区办学”。七年级、初一通过艺考面向全区招聘。二、在新桥街道(除高祥社区、新桥社区高祥组、牛山单位住宅区外)就读的前三组学生可在本区实验中学就读。京山、新桥街道第一至第三批学生在实验中学入学后,剩余名额可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景山小学或瓯海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名额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三是对区艺术实验小学和新桥二小的教学区进行微调,以新桥街道国定路为界,将国定路以西的居住区调整为区艺术实验小学的教学区;四是撤销曲溪第四小学,学生根据意愿分流到曲溪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撤销仙岩第二小学,学生根据意愿分流到仙岩华侨小学、仙岩实验小学等学校;五是娄桥古庵头小学今年继续停止招生,3至6年级学生继续在该校就读。
(3)特长生招生。2020年开始,瓯海区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级规模有哪些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批准公布后,是否可以扩大班级或增加班级人数?
答: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级规模。学校班级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级规模标准,即小学不得超过45人。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数、班级规模等。)一经批准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扩大班级或增加班级人数。确需增加的,须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招生前,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在中小学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设定瓯海区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并在招生后逐一核实班级数和班级数。
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如何明确的?瓯海区民办学校可以在什么范围内招生?
答:严格落实义务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生。简而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区招生。
瓯海区温州于颖国际实验学校、温州马森谢赫国际学校、温州外国语学校娄桥分校面向瓯海区、鹿城区招生,北外温州附中、瓯海区艺术学校、新居民子弟学校面向瓯海区招生。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弥补。
瓯海区民办学校招生有什么要求?
答:瓯海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瓯海区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持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归国人员子女。
(3)瓯海区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
(4)父母持有瓯海区房产权,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居住在本区的新居民子女,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父母一方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一年及以上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温州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以上三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瓯海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其中,居住在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已经在瓯海区办理了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父母一方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居住登记和社保缴纳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2)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
(4)父母有瓯海区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子女(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5)允许跨区域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招生条件。
公民一起征兵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一起招,就是公办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同步发展、同步注册学生。市民普遍招主要是制止部分民办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回归正常招生秩序。市民共招强调各公办、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的统筹下有序开展招生。实践中,公办和民办学校陆续安排招生批次是很正常的。一般来说,公办学校都有义务教育入学保险,而且批次多,入学信息审核量大,时间长。公立学校的报名截止和招生完成时间会相对较晚。
实行公民招募后是否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答:实行公民同招后,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报名或以网上预约、信息报名等方式进行提前点名预测。
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希望在私立学校学习。他们能报多少私立学校?
答:符合报考条件,申请在瓯海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报相应区域的公办、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最多报2所。
民办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是怎么回事?
答: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员参加,按照“三全”(所有学校、所有对象、所有计划)要求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照计算机随机派位产生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录取。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弥补。民办学校招生人数不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录取。
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派位(摇号)后如何招生?
答:私立学校的随机计算机分配(抽签)将为所有申请人生成序列号。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如果同时被两所民办学校预录取,以缴费确认为准。被任何一所私立学校预录取的申请人将不再有机会补考其他私立学校。因放弃或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将在未被其他民办学校预录取的申请人中按顺序号依次递补。
如果填了私立学校,会影响公立学校的录取吗?
答:符合公办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当地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予以放弃,按当地公办学校实施细则分批安排招生。特别提醒家长认真填报民办学校的志愿。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确认缴费的学生将被系统锁定,不再参加任何后续学校或批次录取。
瓯海区有义务教育的艺术学校吗?如何报名?
答:根据省市招生办法的规定,艺术或体育专业学校可以按现行方式招生,可以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技术评价,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瓯海区新办了一所九年制全日制公办艺术学校——“瓯海区公办艺术学校”,面向符合瓯海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确认已报辖区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学生(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官方账号,通过学校报名二维码报名。时间为5月25日-28日,技术评估时间为5月30日。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今年,瓯海区公办艺术学校招收七年级、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瓯海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新居民子女(流动人口子女)能否保证进入公办学校?我可以报名私立学校吗?
答:瓯海区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积极落实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确保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城化待遇。同时还规定:“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父母双方均在瓯海区登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父母一方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一年及以上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其父母一方在温州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可以就读瓯海区公立中小学。符合瓯海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主参加瓯海区民办学校招生。
哪些人可以享受优惠入学或政策照顾?如何报名?
答:(1)优待政策适用于以下情形: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就读公办和民办学校。
(二)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统筹安排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
区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省级绿叶奖获得者,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以上(二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区委、区政府及以上任命的援藏、援疆、援川干部;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
(3)积分入学照顾入学。根据《关于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欧新居民〔2020〕1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围者可统筹照顾瓯海区公办学校。
优抚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登记。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为5月21 -25。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为5月25日-29日。优抚对象需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入学信息,在原教学区或居住地的学校入学。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如何网上报名?
答: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日-4日;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日-24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登记: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无需重复注册)后,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注册。
方法一: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官方账号,选择(或直接搜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操作。
方法二:下载“李哲办”手机APP,登录系统,选择左上角“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点击“网上办理”,按照提示操作。
学生(家长)“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意向学校的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的教学面积、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在招生管理系统中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申请人完成注册、获取预录取序号并确认录取后,尽快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入学便民服务手册》。
已经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算不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也不可能算私预录取。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所有的变相招生行为都是违法的,所谓的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已经提前入学的需要退档。
户籍学生准备入读学区内的公立学校,但又担心被整体转到其他学校。他们从哪里可以获得学区内公立学校的学位信息?
答: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外来人口地方化,流动人口常住化,城市人口不断引入。义务教育学位“城市拥挤”问题更加突出,瓯海区部分地区公办学校注册生招生爆棚。今年3月,区教育局在微信官方账号“瓯海教育发布”发布预警信息,告知市民瓯海区外国语小学(小学部)等7所学校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按照统筹区域招生办法招生时,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第三批招生对象。家长可以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官方账号相关信息。
祖产产权作为招生依据有什么要求?
答:不动产权利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上述不动产权利人处,且无其他住房(其父母需提供无住房证明材料)的,可以不动产权利作为入学依据。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核实。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怎么办?
答:产权证抵押的,产权证复印件可由经办人和抵押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一起交给学校签字,代替产权证。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怎么办?
答:须提供本人住所的说明报告、土地证以及与该房产3年以上证明相关的水、电、广电等相关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应进行现场核实,并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确认。
* * *产权可以作为录取依据吗?
答:房产(住宅)产权归他人所有,份额不得低于50%。这个产权可以作为招生的依据。
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商品房购房合同原则上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可作为部分名额不紧张地区的入学依据,视该地区学校名额整体安排情况而定;也可作为民办学校招生和参加民办学校计算机派位(抽签)录取的依据。
报名的时候需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吗?
答:因为有很多适龄儿童的亲子关系无法在户口本上明确,建议网上登记时上传出生证明。
需要给孩子父母准备结婚证吗?
答:如果父母和适龄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登记,看不出父母夫妻关系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对于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教学区是跟随母亲还是跟随父亲?
答:父母离异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根据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按其现法定监护人的产权分配就近入学。父母离异的新居民子女登记时,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瓯海区特殊户籍子女如何入学?
答: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应在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二村,启智部电话57677901,启智部电话5771176。轻度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学生应在教学区内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请家长携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安排随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