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纳雍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意见设置乡镇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按照贵州省乡镇分类的标准和方法,按照乡镇类别综合设置乡镇党政办公室。一个乡镇设五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1)党政办公室,(2)社会事务办公室(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3)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二级乡镇设四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1)党政办公室(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2)社会事务办公室(与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3)经济发展办公室(与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人大、纪委、政法委、人武部不设专门办事机构,具体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承担。撤销镇(乡)管理处,其职能并入党政办公室。工人、青年和妇女等组织根据有关条例和章程成立。

2、改革乡镇机构,完善和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区分乡镇机构承担的管理、公益和业务职能,积极探索适应我县农村特点的事业单位站服务模式,整合乡镇机构站,提高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立乡镇机构、站。

(1)人事关系由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经济、农业机械、没有扶贫工作站的乡镇扶贫工作)和取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科技教育和文化服务中心(包括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精神文明指导、农村经济信息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中小学远程教育等)。)、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人口计生技术指导站(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所、一级贫困乡镇扶贫工作站(锅圈岩乡、羊场乡、翟坤乡),取消二、三级贫困。

撤销农村建设站,其行政职能划入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编制划入农业服务中心。

(2)受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县级政府部门人事管理的延伸是:

林业站、水利站、中小学、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挂乡镇企业管理站牌子,有合法煤矿开采权的镇挂煤炭管理站牌子)、移民工作站(乐至镇、老坳坝乡、沙包乡、成华乡)。

(3)县政府部门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管理的派驻机构为: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

按区设立的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等机构仍维持现行管理体制。

3.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以2006年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核定的704名(不含上级岗位,下同)行政编制和2004年底核定的1386名事业编制为基础。根据乡镇所辖面积、人口和工农业总产值等因素,适当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支持、协调和约束机制。

4.适当扩大乡镇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减少乡镇党政领导人数。一类乡镇设9个领导职数。二类乡镇领导职数8个。对超配的乡镇领导和非领导干部,可在三年过渡期内逐步减少。过渡期内,不占核定的领导职数,乡镇不设乡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