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宁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第一期招聘教师公告

2014宁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2007〕109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任〔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宁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是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性,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学校简介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找到。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通过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格、专业、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学校、职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注:取得职业资格、职称的时间和年龄、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其在国(境)外的学籍证明,并须在2014 12 31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1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本人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报名,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事业单位和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1.8至1.9(上午8:30-165438+下午0.30,1.30-下午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思明中学(江东区中山东路101号)。

3.报名方式:先从宁波教育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境)人员在申请时提供国(境)。持(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成绩的材料,以及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1近期免冠照片在指定地点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说明原因。证件不全或提供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证件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根据往年报考情况,确定赛道(二)教师、汽修教师、汽修培训讲师岗位为紧缺岗位(招聘6名),当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3: 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次招聘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教育人才招聘网(/)上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 1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指标的,相应减少招聘指标,1的取消招聘)。

6.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将于6月65438+10月14日前在宁波市教育厅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操指导和空头职位也需要在面试中增加专业技能的实操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答题的准确性、仪态仪表等。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或实际操作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总分100,其中普通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测试80分,面试20分;如采用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测试,总分100,其中教学能力测试50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30分,面试2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或总分)低于60分者将被淘汰。

2.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总分相同的,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排序;如果所有结果(或直接面试结果)相同,则添加测试对象。体检和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学校网站()公布。

(3)体检和评估

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详细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4)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市教育厅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农业家庭的,应在试用期(试用期)或初次发工资期间办理由农村转入非农村的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试用期)内或初次工资到期时解除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会审核档案。发现招聘人员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申请人为海外毕业生的,应在2014 12 31之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上述二类人员届时未取得相应认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除紧缺岗位外,往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岗位时必须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4)紧缺岗位的招聘人员,以及其他岗位的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果他们在到期日未能获得,学校将终止雇用合同。聘用人员为应届师范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2065438+2004年6月30日前;其他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在两年以内。

(6)联系电话:0574-27909377;联系人:陈老师、唐老师、夏老师。

(7)监督电话:89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

89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局)。

宁波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附: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资格条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