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职工医保带药住院报销吗?
医疗保险报销所需证件和材料:
(一)当地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报销办法
1.入院后三日内,患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凭证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凭证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出院结算时退还本人。
超过三天不办理登录手续,住院费用自行承担。
2.出院时,应先去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患者出院时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报销。
(二)转诊转院报销方式
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的,需转诊至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即可转入市医保经办机构住院治疗。未经批准转往市外的,其医疗费用自行承担。
2、转院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转账审批表;
(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3)发票原件(盖章);
(4)汇总表(盖章);
(5)医疗保险证明。
(3)异地安置的报销方式
1.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医保参保人,可从医保管理部门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发送给异地居住人员。参保人选择居住地三家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内容填写完整,经医保部门确认,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后录入医保。还需要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明。
2.报销方式: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医保部门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包括:
(1)住院病历完整复印件(盖章);
(2)发票原件(盖章);
(3)汇总表(盖章);
(4)医疗保险手册;
(5)本人身份证。165438+10月至次年2月受理年度异地住院费用,次年年初集中报销。不接受跨年度住院费用。
(4)出差和探亲的报销方式
1.参保人因出差、探亲等原因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的,患者本人或家属应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滕州市医保办备案。不登记备案的费用自理。
2.办理报销时,本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医保办。
(1)参保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2)出差或探亲地点的居住证明;
(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用;
(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和临时医嘱;
(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7)患者的医保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方式
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卡》到指定的社区服务站(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医疗服务站(中心)办理即时结算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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