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名誉权被侵犯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这里所说的名誉权,是指社会对公民、法人的道德、名誉、才能、信用的评价。
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是侮辱和诽谤。
侮辱是以暴力或者口头、书面的方式,公开侮辱他人,损害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和人格的行为。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根据《民法典》第1000条的规定,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公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对侵犯公民名誉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