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运动会创办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体育事业发展,根据《学校体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申办和筹办工作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发[2011]24号), 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决定将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合并为全国学生运动会(全称:中国人民全国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每届按照大学生和中学生分类在同一地点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于2014年7月28日至8月2日在上海举行。这次运动会只有中学生组。体育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和乒乓球。同时举办科技论文报告会和民族传统体育学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 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注重育人,突出学校特色,做好代表队参加学生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