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转学可以吗?
可以从高中转学。
学生应在本市或本县向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同意,并根据《转学函》,转学学校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并报送市、县教委审批,相关材料(包括学生档案、党组织、户口本等。)转入学校并考核合格的将并入相应成绩;不合格者可降一级。
延伸信息凡外地转入本省市县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卡》、《转学证明》和HKCEE的报到证到就近学校联系。在本省跨市县转学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还必须加盖原市县学籍管理专用章或教育部门的印章。
一般要把学生转到同年级的学校。经过必要的审查,合格者将被安排到同年级学校的相应班级,不合格者将被就近转到下一年级学校。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学生的登记表和档案材料应一起移交给学校。
无特殊情况,毕业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得办理转学手续。非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参考资料:
河北省人民政府-普通高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法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