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2020年姑苏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酒店式公寓必须通过积分申请入学。

为做好姑苏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区域内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帮助家长系统理解、准确把握政策,姑苏区市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委根据《苏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解读家长关心的重要问题。

01.姑苏区如何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更加公平、有序、规范?

答:今年将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意见》,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1.提高质量和平衡水平。以招生工作为抓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新校建设、旧校改造、大学区辐射、集团化办学、校际合作等措施,实现骨干教师校际流动、干部交流、课程资源共享、文化交流融合,逐步缩小校际差异和区域差异, 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2.规范录取工作流程。各公办和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谈心)、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坚持阳光安置,促进教育公平。

3.区域统筹协调安排。对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能进入所申请公办学校的流动儿童,根据向流动儿童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可选择就读私立学校或返回原居住地。上述对象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我区将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保障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根据需要提供特殊教育。进一步加强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个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和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一是优先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加快建设综合教育资源中心,就近安排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有特殊教育需求、持有残疾证、不适合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应当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儿童主要安置在本市盲聋哑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他各类障碍儿童安排进入姑苏区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实施上门教学。因残疾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上学的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将由残联统筹,通过送教(康复)上门、送教(康复)进社区、特殊教育学校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建立学籍,纳入统一管理。

02,2020,义务教育段是怎么认定的?

答:2020年地段认定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的常住户口应当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一致。学生户籍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一致的,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教学区域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法定固定住所一致。常住户口与法定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法定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教学区域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个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以具有相对稳定、长期居住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核心家庭除外)作为确定教学面积的依据。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核心家庭,其成员人数应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具有完全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 * *合法的有产权的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依据。

5.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6.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和父母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住,且长期居住的唯一场所。根据义务教育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学生教学区认定的依据。

7.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其户籍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地,在教学区域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持相关材料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派往国外的专家和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户口均不在市区;4个孤儿。

8.因住房条件改善、土地改造等新居,人已迁入新居,户籍尚未迁入的,以新住所为依据确定教学面积;因旧城改造,原住宅已被拆除,新住房尚未交付使用的,应在新安置住房的基础上确定教学面积;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的基础上相对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10.登记委托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在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认定一个居民(同一家庭多个子女不限)。具体以地方法规为准。

03.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方式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2020〕4号),义务教育学校今年将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市教育局建立管理平台,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在同一平台运行。

根据小学招生的时间安排,姑苏区的家长在指定的时间通过苏州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底部的“招生”一栏收集姑苏区小学的信息。为确保信息收集的有效性,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完整的信息。信息采集后,选择工业园区、高新区民办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录取入学”栏目平台填报1民办学校。

未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和相关公办学校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学位匹配”的原则予以安排。

▼姑苏区小学招生流程▼

04.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和劳动路小学(暂定名)今年会招生吗?

教学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答:为满足周边群众需求,姑苏区新建两所学校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和劳动路小学(暂定名)2020年将招收新生。

两校教学区域的划分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完整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教学区确定为东至心有路以西,南至北街以北,西至运河以东的姑苏区行政区,北至宝带西路以南,主要包括世茂上云苑、世茂汉和苑、石湖桃花源、官庄前园。劳动路小学(暂定名)教学区域确定为铜井南路以西以东、徐江河以北以南、西环路以东以西、劳动路以南以北,主要包括听云城市中心花园、凤凰旭岸、江湾雅苑、徐海兰亭。两所学校的投用将进一步促进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劳动路小学(暂定名)目前正在建设中。建设项目必须全部合格,符合《关于加强新建学校项目投入使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建设和环保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两校采取了相邻中学过渡、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空间等措施,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师生在沧浪中学过渡,劳动路小学(暂定名)师生在胥江实验中学过渡。

家长可直接致电这两所新建学校进行报名和过渡措施。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电话:66916911、66916922;劳动路小学(暂定名)电话:68563665,65832710。

05.在市区买了房的流动人口需要为子女办理积分入学吗?

答:流动人口在市区买了房。是否有必要为子女申请积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有三种情况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1.你已经在苏州买了房子(户型),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且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即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办理积分入学。

2.已在苏州购买房屋(成套房屋),产权归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所有,且为唯一,无需申请积分入学。

3.您已在苏州市区购买一套住房,并于当年8月31日前交付。如果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付证明、契税票据等有效法律文件。,就不用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了。

(二)有两种情况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1.房屋已在苏州购买,但无法在当年8月31之前交付。

2.本人已在苏州买房并取得了产权证,但房屋产权为非住宅(如商品房、公寓酒店)。

06.流动人口参加积分制管理后,其子女能否全部就读公办学校?

答: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子女能否就读公办学校,首先要达到本地区(或区)当年积分入学排名最低分数线标准。其次,要看公立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能上公立学校。

07.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不同公办学校要求的分数是一样的吗?

答: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不同的公办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分数要求。第一,入学排名的最低分数标准是按区划定的,不同地区的流动儿童进入公办学校的分数要求不一定相同。其次,不同学校提供的公办学位数量和流动人口入学申请数量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由学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所以在不同的学校,排名准入会对积分有不同的要求。

08.流动人口应该在何时何地为子女办理积分入学?

答:2020年是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的第四年。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10月1至4月15(节假日除外,今年因疫情原因顺延至15)。其他相关时间节点也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和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

09.未能进入所报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子女如何入学?

答:达到当年区域(或区)积分入学排名最低分数标准的流动儿童,积分排名后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儿童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统筹调剂的,不予安排。

未达到当年地区(或区)积分入学排名最低分数线标准的流动人口子女,可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10.如何规范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管理?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答:目前,姑苏区已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和《姑苏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扶苏[2017]78号)要求,消除了大班额现象,并将继续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提升工程,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标准水平,不断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小学阶段的学生,即农民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班,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将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编号。2020年市教育局备案的姑苏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姑苏区明星小学、姑苏区东冉学校。联系电话:明星小学67213496,东冉学校65354919。

11.新生入学和入学咨询有哪些安排?

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计划表

12年6月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发布录取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6月15 -22日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通过网络平台采集信息。

6月26 -27日(周五至周六),公立小学现场审核材料。

6月30日前公布本区(或区)积分入学排名最低分数标准和当年开放学校可提供的名额。

7月6日-7月18,网上确认批次学生认定结果,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现场审核相关学生材料。

7月20日前,向积分录取的学生发放准考证和通知书。

7月20日随机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7月22日-31日统筹安排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计算机随机分配到公办学校。完成大学区的辐射和积分招生。

8月15前,各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2)入学咨询工作

入学咨询地点:姑苏区入学咨询接待处(姑苏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平和路505号)。义务教育热线:65583213,义务教育投诉举报电话:68728119。6月10上午9:00开通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待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接待工作日,按照规定,工作人员会接电话,咨询接待,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