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学的监测、保障与评估

(1)组织保障:成立学校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过程考核等。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不同职能,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内容。

组长:韩、

副组长:高、李艳峰、郝瑞芬

成员:裴秀英曹红艳张国强王树志农飞郭宣华康李莲丁小洁任立民

(2)管理保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绩效管理与考核方案”和“一评三审”制度,落实责任目标,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

(3)经费保障:学校本着开源节流保证教学的原则运作,优先保证三年计划所需经费。(一)学校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主任、副主任及部分教代会代表对规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然后进行修改并发布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部门规划,制定实施细则,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实施情况。

(3)学校根据规划阶段的目标,以学期为单位进行集中评价,采取师生家长座谈、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等形式,最终形成自评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