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职称等级顺序

中学教师职称等级顺序如下:

1.助理教师

助理教师是教龄短的教师,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达不到高级职称。一般需要考取相关教师资格证才能任职。

2.讲师

讲师是中级职称,要求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和能力。一般需要本科以上学历,参加考核才能获得。

3.副教授

副教授是高级职称,要求应聘人员在教育、科研等领域具有渊博的知识、积累的知识和创新的成果,以及在教学、科研、实践和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需要通过申报、资格审查、学术评审、公示等方式获得。

4.教授

教授是最高的职称,只有经过职称评审委员会公正、公开、严格的审核认定,并对教授候选人在学术领域的影响、地位、创新、科研贡献、声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才能获得。

一般来说,中学教师职称的职级顺序是明确的,不同等级的评定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职称进行申报和评审,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能力,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1 8月3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和教授一样参加正高级职称的评聘。

普通教育中学采取三级、二级、一级、高级职称评定制度。从低到高,高级教师封顶。至于初级、中级、高级,则用于不同序列的比较。比如中专序列的讲师,相当于普通高中的一级教师。当然也是中级,不同序列的处理总是不一样的。